信件信息
| 信件标题: | 望取消残疾人停车计取的费用 | 信件编号: | 3081856 |
|---|---|---|---|
| 信访形式: | 心连心信箱 | 写信时间: | 2025-12-26 |
| 内容分类: | 求助 | 回复时间: | 2025-10-28 |
| 信件内容: |
反映人于2024年1月将车辆停在马边县广场二期小区楼下路边停车位,现在发现一直在计取停车费,已经收费800多了,但是政策规定残疾人开的车是不收取停车费的,望取消停车计取的费用。
信件回复内容
鑫瑞投资有限公司回复:
根据您所述情况,残疾人开车可以不收取停车费。依据2012年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公共停车场所应在最方便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并供残疾人免费停放,但是需由残疾人本人驾驶,并出示残疾人证、驾驶证、行驶证。您可携带相关证明到我司现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