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沙湾区燃气公司恢复燃气户头

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协调沙湾区燃气公司恢复燃气户头 信件编号: 3137013
信访形式: 心连心信箱 写信时间: 2025-12-25
内容分类: 求助 回复时间: 2025-12-08
信件内容:

反映人是沙湾区嘉农镇双槐村7组村民,反映房屋拆迁后天燃气户头被燃气公司未告知就作费,目前新开燃气户需重新支付费用。诉求:望协调沙湾区燃气公司恢复燃气户头。

信件回复内容

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回复:反映人于2011年1月在我公司开通燃气,后由于房屋拆迁,安装的燃气管道、计量表等设备设施均在拆迁过程中损毁,已不具备供气条件;反映人希望我公司免费为其在新址安装全套燃气设备设施并沿用旧户头;原户头燃气管道设施已因拆迁灭失,无法恢复。反映人如有新的用气需求,需以现地址按正常程序重新申请安装,我公司将提供高效服务;新址燃气设施的安装费用,建议反映人与负责拆迁的相关单位进行协商解决;我公司将持续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燃气报装、开通及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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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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