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信件标题: | 反映五通桥区金山镇新民村户籍迁移问题 | 信件编号: | 3137110 |
|---|---|---|---|
| 信访形式: | 心连心信箱 | 写信时间: | 2025-12-26 |
| 内容分类: | 求助 | 回复时间: | 2025-12-05 |
| 信件内容: |
群众反映自己原本户籍在五通桥区金山镇新民村,之前婚迁将户籍迁移到了浙江,现在已经离婚,想要将户籍迁回,不清楚是否能迁回,具体怎么办理。诉求:望告知自己户籍是否能迁回,若能具体怎么办理。
信件回复内容
五通桥区公安分局回复:
办理农村地区户籍迁移业务,需携带相关材料到金山派出所审核后,确定是否符合迁移条件。工作人员已告知您携带相关材料到金山派出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