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五通桥区金山镇新民村户籍迁移问题

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反映五通桥区金山镇新民村户籍迁移问题 信件编号: 3137110
信访形式: 心连心信箱 写信时间: 2025-12-26
内容分类: 求助 回复时间: 2025-12-05
信件内容:

群众反映自己原本户籍在五通桥区金山镇新民村,之前婚迁将户籍迁移到了浙江,现在已经离婚,想要将户籍迁回,不清楚是否能迁回,具体怎么办理。诉求:望告知自己户籍是否能迁回,若能具体怎么办理。

信件回复内容

五通桥区公安分局回复:

         办理农村地区户籍迁移业务,需携带相关材料到金山派出所审核后,确定是否符合迁移条件。工作人员已告知您携带相关材料到金山派出所咨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政务新媒体矩阵
乐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