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峨眉山市农贸市场考核评星和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8618032/2023-00012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峨眉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2-14
发布日期 2023-02-14
文??号 峨府办规〔2023〕1号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峨眉山市农贸市场考核评星和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7


峨眉山市农贸市场考核评星和以奖代补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设施达标、干净整洁、安全放心、文明规范的工作目标,通过考核评星、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和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和管理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提升农贸市场整体形象。


二、考评主体


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贸市场考核评星的组织、协调、督查及结果汇总、考核结果公示、奖补资金申请发放等工作。


三、考评对象


年初向市市场监管局递交农贸市场评星奖补申请书和申请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场地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长期经营摊位数量等)的农贸市场开办者或管理者(不含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商超和便民市场),方可纳入考核评星奖补范围。


四、考评规则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峨眉山市农贸市场考核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等设施建设、秩序规范、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建筑物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创文创卫、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内容。


五、考评程序


(一)分层定档。全市农贸市场分为建成区农贸市场和乡村集镇农贸市场两个层级。根据农贸市场面积大小、摊位数量、日均人流量、年交易额、管理难度、区位作用等分为四档:原则上一档实际经营摊位80个及以上;二档实际经营摊位40个及以上,79个及以下;三档实际经营摊位20个及以上,39个及以下;四档实际经营摊位19个及以下。


(二)考评定星。年度考评得分由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月考评、属地乡镇(街道)月考评和年终联合考评组成。月考评得分占年度(年度以每年11月至次年11月计算,下同)考评的70%,年终联合考评得分占年度考评的30%。


月考评: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按照《峨眉山市农贸市场考核评分标准》,每月对农贸市场管理情况给予综合考评打分(满分以100分计)。


年终联合考评: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对农贸市场管理综合情况进行年终联合考评打分(满分以100分计)。


根据月考评、年终联合考评评定各农贸市场的年度得分和等级名次。其中年度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评为三星,得分在85分(含)—95分的评为二星,得分在75分(含)—85分的评为一星,得分在75分以下的为不达标,不予评星。


(三)落实奖惩。按照“奖惩分明、示范带动”原则,对一星以上的农贸市场予以表扬和奖补,对不达标的农贸市场责令整改,考评中发现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由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六、奖补标准和用途


(一)奖补标准。每年由市财政预算150万元作为农贸市场考核评星奖补资金,拨付给获得奖补的农贸市场业主和管理者。原则上建成区一档农贸市场每年奖补标准为10万元,二档农贸市场每年奖补标准为8万元,三档农贸市场每年奖补标准为6万元,四档农贸市场每年奖补标准为4万元。乡村集镇一档农贸市场每年奖补标准为6万元,二档农贸市场每年奖补标准为4万元,三档农贸市场每年奖补标准为2万元,四档农贸市场每年奖补标准为1万元。


根据考评(星级)结果对定档农贸市场按比例进行奖补。考评为三星的,以该档奖补标准的100%为基数,50%按奖补标准予以奖补,剩下的50%由加减分值按实奖补;考评为二星的,以该档奖补标准的80%为基数,40%按奖补标准予以奖补,剩下的40%由加减分值按实奖补;考评为一星的,以该档奖补标准的60%为基数,30%按奖补标准予以奖补,剩下的30%由加减分值按实奖补;考评为不达标的,不予奖补。以上奖补标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调整公布。


(二)资金用途。获得奖补的农贸市场开办者或管理者,其奖补资金必须用于农贸市场的硬件改造与软件提升;私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农贸市场开办者或管理者,将取消其奖补资格,由市市场监管局收回奖补资金。


(三)资金拨付。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按照程序和标准拨付资金,原则上每年拨付一次。


七、绩效监管


(一)严格资金的使用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的预算安排,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做好奖补资金的审核发放和日常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市财政局要组织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并将结果作为次年资金安排的调整依据。


八、其他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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