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洪应急预案 (2023年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洪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洪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目 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进防汛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灾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防洪应急预案是指防御江河洪水灾害、城市(镇)洪水及内涝、水库洪水、山洪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防洪应急预案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防洪调度和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本预案是全区防洪抢险工作的依据和规范,一经批准,必须依法执行。各乡(镇)防洪应急预案和各部门专业防洪应急预案是全区防洪应急预案的延伸和补充。
确保本地区的防洪安全,做好各类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提高暴雨洪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确保抗洪抢险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贯彻各级在本级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服从大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汛期安全保障为基础,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投入抗洪抢险,以确保全区安全度汛。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洪抢险的重点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确保经济命脉和社会保障系统安全,确保城镇、江河、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景区景点和人口密集区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2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的通知》(川办发〔2023〕13号)《乐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乐山市防洪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乐府办发〔2023〕15号)《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金府发〔20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性文件要求制定。
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编制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洪应急预案,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编制本辖区防洪应急预案,区住建局负责编制乐山市金口河区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区级专项预案,区级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编制部门专业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城市(镇)洪水及内涝、水库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造成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治水思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现代化水平。
2.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3.以确保安全度汛、为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防洪排涝安全保障为首要目标。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立足于应对极端天气,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本区防汛抗洪危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5.坚持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严格落实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全面提升防汛能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设立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区防汛工作。
2.1.1 组织机构
区防指由总指挥、指挥长、第一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有关成员单位组成。
总指挥: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水务的副区长、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区长,分管水务的副区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一副指挥长:区人武部副部长。
常务副指挥长:区水务局局长、区应急局局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分工副主任、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区住建局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武警金口河中队中队长以及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武警金口河中队、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金口河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红十字会、市水文局金口河站、乐山金洋电力公司、四川金峨供电有限公司、金口河区派普供排水公司、中国电信金口河区分公司、中国移动金口河区分公司、中国联通金口河区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为区防指成员。
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设在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应急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1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
各乡镇设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并明确与防汛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在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工作。
各行政村、镇社区设防汛抗旱工作小组,由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人,兼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在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工作。
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有防汛任务的大中型企业,应组建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2.1.2 职责
2.1.2.1 区防指职责
区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防汛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2.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区防汛形势,部署水灾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监督执行。
3.建立健全防汛责任落实“三单一书”、责任督促“两书一函”“四不两直”等工作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紧密的职责体系,形成统一指挥、高效协同、无缝衔接的“防抗救”一体化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快反应、更好效果做好防汛工作。
4.督促指导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防汛体系,提升全区防灾减灾能力;督促指导做好思想、责任、措施落实等汛前准备工作;汛期组织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警。
5.督促指导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适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科学调度洪水,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及时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或影响较大的防汛相关信息。指导各地对未达到响应级别的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6.负责组织指挥重大水灾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特别重大水灾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国务院、省工作组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7.建立完善法规制度、预案体系,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8.完成市防指、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2 区防指领导职责
总指挥:担任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行政责任人,全面领导、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指挥长: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协调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区长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分管水务的副区长负责区防指日常工作。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一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武警和入金支援部队开展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等防汛抗旱行动。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
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区防办工作。区水务局局长统筹“防”和“治”,做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区应急局局长统筹“救”,协同做好“防”和“治”相关工作。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
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和总指挥、指挥长的安排,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2.1.2.3区防办职责
区防办承担区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乡(镇)防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国家防总(办)、省防指、市防指、区防指的工作部署情况。负责区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沟通、共享相关信息,向区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
(1)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2)部署各级各部门汛前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负责本级相关防汛抗旱责任人的汇总上报并公示。
(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值班值守、会商调度、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工作。
(4)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综合演练工作;统计、核实、上报和发布洪涝灾情。
(5)统筹防汛抗旱宣传和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发布区委、区政府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汛情和防汛动态等。
(6)负责区防指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简报编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4 成员单位职责
区防指成员单位是区防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全区防汛减灾工作,并认真完成区防指临时交办的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区委办:负责协助区防指总指挥督促落实区委主要领导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指示批示。
区政府办:负责协助区防指指挥长督促落实区防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部署。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金部队,组织所属民兵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任务。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武警金口河中队: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任务。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水务局:会同区应急局共同承担区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水灾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级、四级防汛应急响应后的全区水灾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地对一般水灾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协助编制完善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洪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各级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水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灾风险普查与区划分级;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全度汛工作;协助建立灾情报告制度;负责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防洪工程安全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应急局:会同区水务局共同承担区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启动一级、二级防汛应急响应后的全区水灾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水灾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各地对一般水灾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助全区水灾防治工作;负责编制完善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洪应急预案;负责洪涝灾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承担洪灾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落实灾情报告制度,提交区防指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筹调度全区防汛物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统筹做好防汛网络舆情调控管控工作,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等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发改局:负责安排重大防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将重大防汛工程建设纳入上级基建计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调运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供给。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能源领域防汛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受灾区域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保障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在建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组织所辖在建水电站编制汛期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督促实施。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经信局:负责指导电力企业的运行安全,按照省、市、区防指调度指令协调保障供应,保障防洪调度命令的顺利执行,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电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的紧急调度和铁路运输的协调,并按区防指要求做好救援药品等医疗物资储备保障。负责指导职权范围内水电站防汛安全工作,协调区防指防洪调度指令顺利执行。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防汛减灾工作和校区的防汛安全,组织指导各地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等措施。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防汛违法犯罪行为。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规范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做好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和反馈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防汛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及时下拨上级防汛补助资金。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将水利防汛工程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负责指导协调因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等工作,做好因降雨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住建局:负责编制金口河区中心城区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牵头负责城市内涝的应对处置;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排涝设施工程建设、城镇辖区内排涝设施和设备的应急抢护工作,组织指导对灾区受灾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评估,为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和灾后返迁房的启用安全提供技术指导。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防汛工作,指导和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负责指导航电枢纽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区农业涝灾信息,指导全区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的防洪安全等工作。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所需的气象信息。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文体旅游局:监督、指导旅游景区(点)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及文化旅游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做好旅游景区、景点防汛减灾、防汛安全、防汛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落实降雨期间应急处理措施,视降雨情况协调、督促地方组织旅游景区景点临时关闭,做好游客疏散安置。根据天气情况,调度旅行社合理安排旅游项目线路,确保旅游安全,对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及时督促旅游景区(点)修复水毁旅游设施。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红十字会:组织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金,配合协助水灾抢险救援。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态环境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在水污染危险期,及时向区政府、区防指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监督检查水旱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水旱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对重大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负责防汛抗旱救灾食品、药品的市场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水文局金口河站:负责向区防办及时提供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并提出建议;协助区防指在汛期做好大渡河金口河段洪峰流量、最高水位测算、下泄洪峰流量预测、预报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电信公司乐山市金口河区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乐山市金口河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乐山市金口河区分公司:负责保障水文报汛、防汛通讯的畅通;遇特大洪水时要及时提供有线、
无线通讯服务,协调支持防汛抗旱专用通信网和国家公用通信网的互通互联工作;必要时提供卫星电话,确保与灾区保持通信畅通。
乐山金洋电力开发公司:负责所辖小水电站以及附属工程设施的汛前检查,积极处理险工隐患,并制订度汛预案,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小水电站的安全度汛。
四川金峨供电有限公司:负责保证全区防汛、抗旱、抢险、排涝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及时修复水毁电力线路,兑现防汛抗旱用电指标。
金口河区派普供排水有限公司:负责保证城区防汛排涝设备和居民生活的用水安全,及时修复水毁供水设施。
各乡(镇)防指在区防指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
区防指设立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水务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指示,执行省防指、市防指、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做好防汛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成员单位:区人武部、武警金口河中队、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红十字会、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统筹各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技术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成员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峨边气象局、市水文局金口河站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信息保障。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通信电力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中国电信公司乐山市金口河区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乐山市金口河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乐山市金口河区分公司、乐山金洋电力开发公司、四川金峨供电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组织抢修供电、通信等设施。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灾情评估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成员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游局、区经信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洪灾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群众安置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受灾群众(游客)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及时组织调拨救灾款物,视情开展救灾捐赠;做好受灾人员家属抚慰和因灾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区经信局、区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成员单位:武警金口河中队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文体旅游局等相关单位。
工作职责:统筹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其他工作组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调整设置。
当区内发生洪涝灾害时,各乡(镇)和区级各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防汛办(区应急局、区水务局)报告,并由区防汛办整理后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区应急委和市防指,抄送区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同时,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由区防指统一组织抗洪抢险。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乐山市金口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洪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和各防汛专项预案要求,展开相应工作。
(1)思想准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全民防御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强化责任体系,全面梳理建立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和一项承诺书制度,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防汛责任,逐级落实并公示江河、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城镇等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队伍建设和管理。
(3)工程准备。做好堤防、水库水电站、河道整治、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工程运行准备,按要求完成防汛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防洪工程等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涉水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和工作措施。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逐步形成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系统化推进城市内涝治理,保障城市运行。住建、经信、水务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和配合,科学调度防洪排涝工程、正确处理外洪内涝关系,确保防洪防涝安全。
(4)预案准备。各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及时编制和修订防汛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构建上下衔接、横向协同、高效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
(5)物资队伍准备。明确防汛物资品种、数量,足额补充和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统计梳理掌握综合性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其他专业救援力量情况,建强补齐“一主两辅”基层应急力量体系,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培训,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或桌面推演,有效提升救援和处置能力。
(6)通信准备。根据职能职责,分级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健全预警发布机制,畅通预警发布渠道,确保覆盖到村(社区)、到户、到人;分级检查和维护防汛通信专网和监测预警设施设备,保障其正常使用;加强水灾多发易发频发地区通信网络容灾抗毁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通信网络设备覆盖率。
(7)风险辨识管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辨识,列出风险清单,制定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8)隐患排查治理。要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聚焦水灾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全面开展辖区内水灾隐患排查。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有关部门以及铁路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全面排查城市易涝风险点,要突出抓好轨道交通、市政道路隧道、立交桥、地下空间、下沉式建筑、在建工程基坑等易涝积水点(区)隐患排查,并逐项整治消险。坚持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健全各级各部门(单位)、基层干部群众联防联动和隐患动态监管机制。对发现的隐患登记、评估、整改和处置,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责任人和针对性应急措施。
(9)汛前检查。汛前,各级防指要组织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检查中央、省、市和区相关部署落实、防汛减灾责任体系建立、体制机制建立完善、能力建设等情况,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防汛经费使用管理、物资储备、抢险救援力量配置、宣传培训演练、方案预案编制等应急保障落实情况,防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推进情况,查找防汛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10)组织演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针
对性演练,所有水库水电站、在建涉水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每年应组织专项演练。演练要突出实战性实效性,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组织相关责任人、受威胁群众、抢险救援队伍等广泛参加,充分考虑夜间、降雨、涨水和交通、通信、电力中断等因素,涵盖监测预警、工程调度、转移安置、抢险处置、救援救灾等内容。
(11)宣传培训。结合实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实施防汛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责任人、管理人员、成员单位人员等开展防汛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防范化解风险水平。区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乡(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负责人和防汛抢险技术骨干的培训;乡(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村(社区)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的培训。深入推进防汛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面提高公众防汛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2.1监测
监测按照统一渠道,分级、分区域、分专业的原则实施。
(1)气象信息
区农业农村局要督促峨边气象局利用各种现代化手段为全区防汛工作提供长、中、短期天气,暴雨、大暴雨天气预报和实时降雨情况等气象信息。
峨边气象局应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指。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及有关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送同级防指。
(2)雨水情信息
峨边气象局、区水务局和市水文局金口河站为防汛监测信息的主要提供单位,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合理布设雨、水、墒情站网,加强监测,及时、准确、全面向区防指提供监测成果。区防指应向峨边气象局、区水务局、市水文局金口河站适时提出要求,实时掌握天气形势和江河水势变化。区水务局定期对各类水利工程蓄水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审核、分析,及时、准确向区防指提供成果信息。市水文局金口河站负责提供影响控制我区各水文站的实时水情和雨情信息,暴雨发生后,市水文局金口河站应根据降雨情况及时作出主要江河的洪水预测、预报,并将预报峰值及发生的时间立即通报区防汛办。
(3)工程信息
水库。根据管理权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向水库水电站
管理单位及时下达报汛任务书,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要根据报汛任务书要求,上报水库水位、入库流量、出库流量、蓄水量等监测信息。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调度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有调度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水库发生险情后,水库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向
主管部门和当地防指报告。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
生后半小时内上报至区防指。
堤防。各级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对所管辖的堤防(含护岸,
下同)进行日常巡查。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应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加强监测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运行情况。发生险情后,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防指报告。大江大河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半小时内上报至区防指。
其他。水闸、涵洞、渠道、渡槽等其他涉水建筑物工程管理单位在工作中要对所管辖的涉水建筑物进行日常巡查。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水闸、涵洞等其他涉水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主管部门。发生险情后,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防指报告。
(4)堰塞湖险情
出现堰塞湖险情后,涉及乡(镇)防指应立即组织核实堰塞湖库容、上游来水量、堰塞体物质组成、堰塞体形态、淹没区及溃决洪水影响区的风险人口、重要城镇、公共或重要设施、生态环境等,按照《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明确堰塞湖风险等级,由对应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和安全监测,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防指。
(5)城市内涝
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县城)重要易涝点位的监测管控,合理布设监测设施,提高城市内涝智慧化监测水平。
(6)灾情
各乡(镇)防指应及时收集、核实、汇总、上报洪涝灾情。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因灾伤病人口、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等信息,以及居民房屋等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气设施等方面的损失信息。
3.2.2预报
气象、水务部门对雨水情加强跟踪研判分析。气象部门应在
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特别加强短期预警和小区域短临
预报。水务部门应在提供主要江河控制站预报的同时,加强中小
河流洪水预报。
区防指应加强组织会商,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趋势并及时通报。
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依托1+3+N信息互联互通平台的预警系统、一体化联动指挥系统和各职能部门自身专业的监测预警系统,各级防指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包括传真、电话、电视、广播、电子邮件、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短消息服务等,实现全区洪水灾害信息及洪水预测预警信息的交流、互通、传送和共享。
3.2.3预警分类分级
按照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相关行业标准,结合金口河实际,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气象风险四类预警。暴雨、江河洪水、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从高到低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
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预警分类分级。
3.2.4预警发布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预警信息管理,建立预警信息
共享发布机制,组织预警发布主管部门建立面向公众和面向防范
应对责任人两条预警主线,实现预警信息的权威统一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1)发布权限。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确定预警区域、级别,报同级指挥部,并按相应权限发布。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暴雨预警,水务部门负责发布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预警,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
江河洪水:按照常年洪水、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超保证水位洪水、超标准洪水标准,由水务部门根据暴雨洪水预测预报情况,提出江河洪水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城市内涝:按照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状况和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由住建部门根据暴雨洪水预测预报情况,提出城市内涝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山洪灾害:按照山洪灾害危险区雨情趋势,由水务部门根据暴雨预测预报情况,提出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水库洪水:按照水库防御标准及工程状况和暴雨预测预报情况,由水务部门根据水库风险情况,提出水库洪水灾害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堰塞湖灾害:堰塞湖出现后,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监测,根据暴雨预测预报情况及堰塞湖溃坝风险情况,提出堰塞湖灾害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地质灾害:按照地质灾害指挥部规定执行。
公路道路水路:按照安全行驶标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暴雨洪水预测情况和地质灾害预测情况,提出公路、道路、水路等灾害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旅游景区景点:根据暴雨预测预报情况,旅游、住建和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旅游景区景点预警信息,由防指统一发布。
(2)发布方式。抓紧畅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提高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情况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刊、通信与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宣传。
(3)预警对象。预警发布单位根据预警级别明确预警对象,其中对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特殊场所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应当进行针对性预警。
(4)信息反馈。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组织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送情况。建立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
应”机制,当发布红色、橙色预警时,预警发布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同级防指指挥长并逐级通知影响区基层党政领导及防汛责任人。基层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并采取应急措施后要及时反馈,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
(5)信息通道保障。政府新闻、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电信基础运营商等部门(单位)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通道保障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做好相关预警与应急响应的衔接工作,要健全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视情组织联合会商,分析研判灾害风险,综合考虑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及时提出启动、调整应急响应的意见和建议。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原则上与本级有关部门(单位)的预警挂钩,把预警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
3.3.1行动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预警级别和
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应对措施。
(1)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提高监测频次,滚动更新预报,及时发布传递预警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召开会商调度会,研判防汛形势,及时发送研判成果。
(3)按照“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坚决疏散、转移易受威胁人员并做好安置和安全管理工作。
(4)视情对预警地区防汛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5)加强水库水电站、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等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值守,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6)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洪涝灾害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
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视情及时组织做好人员转移、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和暂停户外活动,受威胁企业停工停产撤人,转移重要物资等工作,及时劝阻山间溪谷、浅滩水域内野游、露营等行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对重点部位和灾害易发区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
(7)组织相关责任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
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
装备、物资等资源。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转移安置场所。
(8)媒体单位优先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和应急宣传工作,视情
不间断滚动播报预警和雨水情信息。
(9)各级防指领导根据需要坐镇指挥防范应对工作,防指和
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3.3.2区防指预警行动
当峨边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按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防汛应急响应,采取相应响应行动。当峨边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区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风险研判。相关成员单位对灾害风险进行会商研判,结
果及时共享并报送区防指。
(2)指挥调度。区领导组织会商调度时,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并通报情况或部署本行业领域防灾减灾工作。区领导未组织
时,由区水务局牵头组织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根据需要,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组织本行业系统调度。
(3)安排部署。向相关地区和部门传达国家、省级、市级和区级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情况。
(4)督促指导。区防指视情派工作组赴预警地区,督促指导
地方做好转移避险、“关停限”、工程调度、排查巡查、值班值守、物资队伍准备等防范应对工作。
(5)应急准备。视情通知提醒相关区级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
待命状态,检查准备区级救援救灾物资装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对重点部位和灾害易发区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救援救灾物资。
(6)值班值守。区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按
职责分工动态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
3.4.1洪涝风险图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绘制本
地区包含城市内涝、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水利工程等方面的风险图,以各类洪涝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4.2洪涝防御方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组织水务、住建等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应对城市内涝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和城市渍涝。水务应根据情况变化,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为了保证我区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我区防汛抢险的指挥按“属地为主、分级展开、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
(1)组织指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有序高效的应急联动和
快速反应机制。区防指负责对影响全区防汛安全的重大防洪工程的运行进行调度或者协调市防指调度;其他防洪工程的运行调度由所属乡(镇)防指负责,必要时,视其情况由区防指直接调度。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灾害发生后,发生地党委、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防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摸排掌握险情灾情,开展会商研判,在高风险区域采取“关停限”措施,迅速调集专业队伍,科学开展现场处置,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关键阶段,应有党政负责同志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坐镇指挥,相关负责同志根据预案和统一安排靠前指挥,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实施。发生跨区域洪水灾害时,或突发事件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洪水发生地防指在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指通报情况。
(2)转移避险。当出现城市内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力量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对低洼积水等危险区域、路段,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警戒、管控等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各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山洪灾害监测巡查,及时发出预警,基层人民政府按预案组织受威胁人员安全撤离。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水电站)垮坝的应急处理,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证基本生活;要加强管理,防止转移群众擅自返回。
(3)抢险救灾。出现水灾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统一指挥各部门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电力、交通、通信、石油、化工等工程设施因暴雨、洪水、内涝发生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其行业主管等有关部门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抢险,并将险情及抢险行动情况报告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水电站)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实施。必要时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增援,提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帮助。
(4)安全防护。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
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保障,调集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
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物资,以备随时应用。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救援行动中,应急救援队伍应设置安全员,配备高音喇叭、警报器等示警装备。救援行动开始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示警。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生态环境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指应组织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防止灾害蔓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5)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交通工具、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和抗灾救灾。
按全区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四个等级。各乡(镇)防指和相关部门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根据出现的洪涝灾害情况分级响应。
4.2.1 Ⅰ级防汛应急响应
(1) 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
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区防指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
议,区防指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见报市防指,由市防指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峨边彝族自治县气象局连续2天发布红色预警;
2.区境内大渡河干流及主要中小河流发生特大洪水(重现期超过20年一遇)或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区境内较大范围(两个及以上乡(镇))12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多条中小河流同时出现流域性特大暴雨,并且已造成严重影响;
4.区境内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堰塞湖(库容在10万m3以上)出现垮坝失事,并且已造成严重影响;
5.区境内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死亡、失踪人数10人以上或威胁30人以上生命安全;
6.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区防汛办及时向乡镇级防指及区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灾情情况。区防指按照本预案和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安排部署。区防指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区洪涝灾害应对工作。根据需要,区防指总指挥组织召开全区紧急动员会,部署各地及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督促指导采取转移避险、“关停限”等措施;召开会商研判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形势。
2.组织指挥。区防指总指挥或指挥长、总指挥安排的其他区领导等带领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靠前指挥,与受灾乡(镇)组建前方联合指挥部。多地受灾特别严重时,成立前方分指挥部。区防指总指挥或总指挥安排的其他区领导坐镇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
3.专项工作组。区防指启动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技术保障、通信电力交通保障、灾情评估、群众安置、医疗救治、社会治安等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信息报送。区防办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救灾等情况报告市防指、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视情请求市级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5.值班值守。区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区防指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相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到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报告本单位相关工作。
6.舆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商及时播报发布暴雨、洪水和指挥部公告等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赴灾区有序采访防汛救灾工作,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正向引导舆论。区防指收集舆情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关切。
7.社会动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工作,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动员引导市民减少外出,及时采取避险防范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防汛工作顺利实施。
(3)响应终止
视汛情、险情和灾情变化,由区防指向市防指提出响应终止建议。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乡镇级防指适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件后果并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灾后评估。同时起草总结报告,总结本次灾害的发生、发展、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报送区防汛办和当地党委、政府。区防汛办及时将评估报告汇总报总指挥及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2.2 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1) 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
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区防指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
议,区防指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见报市防指,由市防指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峨边彝族自治县气象局发布红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橙色预警;
2.区境内大渡河干流及主要中小河流发生大洪水(重现期10-20年一遇)或干流重要堤防工程出现可能导致决口的严重险情或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中小河流堤防发生决口;
3.区境内较大范围(一个乡(镇))12小时降雨量达到15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达到200毫米),或多条中小河流同时出现流域性大暴雨,并且已造成较严重影响;
4.区境内堰塞湖(库容在5万m3以上)出现垮坝,并且已造成较严重影响;
5.区境内发生重大山洪泥石流,死亡、失踪人数3人以上或威胁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6.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区防汛办及时向乡镇级防指及区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灾情情况。区防指按照本预案和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安排部署。区防指指挥长指挥全区洪涝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根据需要,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形势,部署各地及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督促指导采取转移避险、“关停限”等措施。
2.组织指挥。区防指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靠前指挥,与受灾乡(镇)组建前方联合指挥部。多地受灾特别严重时,成立前方分指挥部。区防指指挥长或指挥长安排的其他常务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
3.专项工作组。区防指启动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技术保障、通信电力交通保障、灾情评估、群众安置、医疗救治、社会治安等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信息报送。区防办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救灾等情况报告市防指、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5.值班值守。区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区防指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相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到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报告本单位相关工作。
6.舆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商及时播报发布暴雨、洪水和指挥部公告等信息。视情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赴灾区有序采访防汛救灾工作,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正向引导舆论。区防指收集舆情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关切。
7.社会动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防汛救灾,引导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建议市民尽量减少外出,及时采取避险防范措施。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防汛工作顺利实施。
(3)响应终止
视汛情、险情和灾情变化,由区防指向市防指提出响应终止建议。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乡镇级防指适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件后果并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灾后评估。同时起草总结报告,总结本次灾害的发生、发展、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报送区防汛办和当地党委、政府。区防汛办及时将评估报告汇总报总指挥及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2.3 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
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区防办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
议,区防办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见,由区防指指挥长报请区防指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峨边彝族自治县气象局发布橙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黄色预警;
2.区境内大渡河干流及主要中小河流发生较大洪水(重现期5-10年一遇)或堤防出现可能导致决口的重大险情;
3.区境内较大范围(一个乡(镇))12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达到150毫米),或多条中小河流同时出现流域性暴雨,并且已造成较大影响;
4.区境内堰塞湖(库容1万m3以上)发生垮坝,并且已造成较大影响;
5.区境内发生较大山洪泥石流,死亡、失踪人数3人以下或威胁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
6.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区防汛办及时向相关乡镇级防指及区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灾情情况,并同时上报市防指。有关乡镇级防指和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安排部署。区防指指挥长或委托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形势,部署防汛救灾有关工作,督促指导采取转移避险、“关停限”等措施。
2.组织指挥。区防指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督促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区防指指挥长或指挥长安排的其他常务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
3.专项工作组。视情启动部分专项工作组。区防指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4.信息报送。区防办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救灾等情况报告市防指、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区防办报送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
5.值班值守。区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相关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与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保持电话畅通。
6.舆论宣传。区防指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媒体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3)响应终止
视汛情、险情和灾情变化,由区防汛办提出响应终止建议,报区防指指挥长批准后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乡镇级防指适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件后果并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灾后评估。同时起草总结报告,总结本次灾害的发生、发展、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报送区防汛办和当地党委、政府。区防汛办及时将评估报告汇总报总指挥及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2.4 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
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区防办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
议,区防办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意见,由区防指指挥长报请区防指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暴雨预警:峨边彝族自治县气象局发布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蓝色预警;
2.区境内大渡河干流及主要中小河流发生一般洪水(重现期2-5年一遇)或堤防出现一般水毁险情;
3.区境内较大范围(一个乡(镇))12小时降雨量达到7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或多条中小河流同时出现流域性大雨,并且已造成一般影响;
4.堰塞湖(库容1万m3以下)发生垮坝,并且已造成一般影响;
5.发生一般山洪泥石流,威胁影响区内3人以下生命安全;
6.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区防汛办及时向相关乡镇级防指及区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灾情情况,并同时上报市防指。有关乡镇级防指和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安排部署。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或常务副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形势,部署防汛救灾有关工作,督促指导采取转移避险、“关停限”等措施。
2.组织指挥。区防指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督促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区防指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应对工作。区防指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
3.信息报送。区防办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救灾等情况报告市防指、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区防办报送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
4.值班值守。区防指强化值班,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
5.舆论宣传。区防指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媒体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3)响应终止
视汛情、险情和灾情变化,由区防汛办提出响应终止建议,经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后宣布结束响应。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乡镇级防指适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件后果并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灾后评估。同时起草总结报告,总结本次灾害的发生、发展、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报送区防汛办和当地党委、政府。区防汛办及时将评估报告汇总报总指挥及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3.1 报送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由防指统一负责,应及时快捷、真实全面。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并加强数据核对。遇突发险情、灾情,各级防指要及时掌握,做好首报和续报工作,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时,可在向上一级防指报送的同时越一级报告。
接到汛情、险情、灾情等水灾突发事件信息后,各级防指要立即如实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防指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等。洪涝灾害人员伤亡、重大险情及影响范围、处置措施等关键信息,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灾害统计报告制度报送。
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所在地的乡镇级防指应在接报险情灾情半小时内以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及大中型水库发生的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区防办。
区防汛办接到重大汛情、险情、突发灾情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以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市防指、区委、区政府,并做好续报。
4.3.2发布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归口发布的方式做好信息发布工
作。各级防指统一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权威信息。重要信息发布前,须征求区委宣传部意见。区委宣传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发布时机、发布方式等提出建议,对发布材料、问答口径等进行指导,并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做好媒体服务管理工作。
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区性或重大的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区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在区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的稿件,区水务局、区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审核相关内容。涉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水灾损失的,由区水务局、区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涉及洪涝灾害的,由区防指报区政府审核后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印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各乡(镇)信息发布可参照区级信息发布形式发布。
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深入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向广大市民宣传防御洪水、内涝、山洪灾害和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消除公众疑虑和恐慌心理,稳定人心,大力宣传抗洪救灾的成功事例和好人好事,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防汛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级防指要从人员、物资、技术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水灾的应急保障能力。
通信管理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防汛指挥系统和气象、水务、应急等重要机构的通
信网络畅通,利用公用通信网发布应急预警短信。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电话、传真、短信、微信等各种通信方式以及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防指应储备满足抢险所需的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对重点险工段及易出险的防洪工程,工程管理部门应按防指的要求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新险情出现后,当地防指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设、储备本级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应急抢险资源数据库报市应急局备案。全区各级防汛物资及队伍服从区应急局统一调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级防指要
组建本级专业防汛抢险队伍,组建水灾防御、抢险救援专家库,统筹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援工作。
需要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防汛抢险时,当地人民政府及防指要及时商请相关部门按《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区防指负责联系区人武部、武警金口河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参与防汛抢险。
铁路、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重大生命线工程安全保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物资的运输,适时实行交通管制,密切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电网企业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灾地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主要负责做好水灾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救灾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
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8.1 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原则。防汛物资仓库在汛期应随时做好物资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调令保证防汛物资快速、安全地运达指定地点。
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快,不能满足抗洪抢险救灾需要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生产、调运所需物资,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5.8.2 物资调拨
1.区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拨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各乡(镇)和部门储备的防汛物资,如全区储备物资都不能满足需要,向市防指提出申请调拨物资。调拨时应优先满足重点地区防汛物资急需。
2.区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由各乡(镇)防指向区防指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区防指向物资管理人下达调拨令。
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防汛减灾要求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资金,保障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负责社会动员,保障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各级防指在防汛应急工作中要应用先进的工程抢险技术和现代化的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专家库系统,加强防汛基础性研究,提高防汛技术能力和水平。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政策引领和资金投入,支持科学理论研究和先进适用装备的研发、应用和配备,加强科技信息化运用,提升防汛工作效率,降低防汛工作成本,全面提高防汛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5.11.1 完善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汛指挥系统
1.建设覆盖区、乡(镇)防指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优化水、雨、工、灾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全区防汛信息快速、准确地传送到区防指。
3.建立和完善重要河段、重要中小河流、重要水库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和完善全区防洪基础、实时数据库系统,实现防洪基础和实时数据的查询和统计。
5.结合全区控制性水库(水电站)调度,建设全区重要河段的防洪调度系统,完善调度方案和调度管理,实现实时洪水优化调度,为减灾和增益提供决策支持。
6.建立区到乡(镇)防指的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全区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共享。
5.11.2 专家库建设
建立区、乡(镇)两级专家库,组建专业齐全的专家队伍,完善专家动态管理机制。发生洪涝灾害时,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5.12.1 宣传
1.区、乡(镇)防汛办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对危旧房屋、低洼院落、库坝地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的居民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掌握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12.2 培训
1.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区防指负责各乡(镇)防指负责人和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培训;各乡(镇)防指负责村(社区)防汛机构负责人和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区级培训每年汛前至少应组织一次。
5.12.3 演练
各级防指要结合各类预案,针对性开展抢险救援和防灾避险演练。
针对当年产生的防汛抢险物资消耗,各级防指应分级筹措、及时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组织突击施工,尽快修复。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等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尽快组织修复,投入正常运用。
乡镇级及以上防指应组织对造成较大损失的水灾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复盘分析防范应对处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必要时,区防指直接开展调查评估。
各级防指应实行防汛工作年度评估制度,着重对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定量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完善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对在防汛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扬。
对于防汛工作不力的地区,上级防指及时予以提醒,必要时约谈所在地区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到位。
对防汛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处置不得力、敷衍塞责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主体责任等,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各级防指及有关单位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
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各方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安全高效的应急演练,主要负责人应视情参加。
预案实施后,区防指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预案学习、宣
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乡镇级及以上防汛应急预案由指挥长每年组织修订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有防
汛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印发实施,报区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区防指。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防汛应急预案衔接,按照“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专项、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预案之间
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做好预案编修工作。
主要江河:大渡河、野牛河、顺水河、小河。
汛期:是指在一年中因季节性降雨、融冰、化雪而引起的江河水位有规律地显著上涨时期。金口河区汛期为每年5—9月(5月1日至9月30日)。
防汛:是指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监测预警、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
警戒水位:指汛期河流湖泊主要堤防险情可能逐渐增多的水位。我区警戒水位多取定在洪水普遍漫滩或重要堤段开始漫滩偎堤的水位。此时河段或区域开始进入防汛戒备状态,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防守岗位、抢险备料等工作,跨堤涵闸停止使用。
保证水位:指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洪水位。当洪水达到或低于这一水位时,有关部门有责任保证堤防等有关工程的安全。保证水位是制定保护对象度汛方案的重要依据,也是体现防洪标准的具体指标。
暴雨:指12小时降水总量在30.0—69.9毫米之间或者24小时降水总量在50.0—99.9毫米之间。
大暴雨:指12小时降水总量在70.0—139.9毫米之间或者24小时降水总量在100.0—249.9毫米之间。
特大暴雨:指12小时降水总量大于等于140毫米或者24小时降水总量大于等于250毫米。
一般洪水:指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2—5年一遇(2年以上、5年以下)的洪水。
较大洪水:指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5—10年一遇(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洪水。
大洪水:指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10—20年一遇(20年以下、10年以上)的洪水。
特大洪水:指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20年一遇(20年以上)的洪水。
三单一书: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和一项承诺书。
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
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四个一:一个防洪监测断面,实现对重点区域洪水监测预警控制;一组水尺和配套的自动水位站,实现水位实时监测和自动传输;一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视频监控实时传输;一套无线预警广播,实现达到预警阈值自动发布预警。
十个一:建立一套责任体系,编制一个防御预案,至少安装一组水标尺,配备一套无线预警广播,制作一个宣传栏,组织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演练,确定一处临时安置点,设置一组警示牌,每户发放一张明白卡。
三个避让: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
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
防御洪水方案:是对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
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特大洪水)、山洪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备注: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上述洪水等级划分主要依据金口河区境内各江河已建堤防实际设防能力确定。
本预案由区防汛办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金府办发〔2022〕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金口河区流域水系图
7.金口河区防洪应急响应流程图
8.金口河区防洪组织指挥体系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