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峨眉山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专项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峨眉山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专项预案(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1.6 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
1.7 预案体系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2 乡镇(街道)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3 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评估与排查
3.2 风险监测与预警
3.3 风险防控措施
4 信息报告
4.1 报送范围
4.2 报送内容
4.3 报送流程及时限
5 应急处置
5.1 先期处置
5.2 现场处置
5.3 响应调整与终止
5.4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工作
6.2 调查评估
6.3 恢复重建
7 准备与支持
7.1 人力资源保障
7.2 财力支持
7.3 物资装备保障
7.4 通信保障
7.5 交通运输保障
7.6 医疗卫生保障
7.7 治安保障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编制
8.2 应急培训与演练
8.3 安全宣传教育
8.4 预案评估与修订
8.5 预案备案
9 附则
附录 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峨眉山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在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在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旅游条例》《四川省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乐山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峨眉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峨眉山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以《峨眉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为总纲,适用于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峨眉山风景名胜区)发生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旅游者或旅游从业者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1.4.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预防为主、源头防控,夯实基层基础,最大程度防范和避免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轻突发旅游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峨眉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设立峨眉山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峨旅安指),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旅游安全事件应对工作,但不代替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涉旅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根据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性质、级别和影响,充分发挥相关成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统一协调指挥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风险防控、应对处置等工作。按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预警级别的等级划分,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和指挥机构。
1.4.3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峨旅安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事发地乡镇(街道)、旅游企事业单位等做好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等工作。
1.4.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峨旅安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落实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完善各类旅游安全生产防范制度机制,督促乡镇(街道)、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旅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
根据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5.1 特别重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是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②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③其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情况。
1.5.2 重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是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②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③其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情况。
1.5.3 较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是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②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③其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情况。
1.5.4 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是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
②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③其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情况。
1.6.1 分级应对
突发事件分级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安全事件超出属地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较大、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时,峨旅安指按程序启动一、二、三、四级响应并做好先期处置。同时,按照程序报请四川省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旅安指)和乐山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乐旅安指)组织应对。当上级指挥机构、指挥人员到达现场时依法移交指挥权。
涉及跨县(市、区)或者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超出峨眉山市或者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对能力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事发地属地政府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
峨眉山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响应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
①一级、二级响应:发生或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峨旅安指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本预案一级、二级响应,同时开展先期处置。一级、二级响应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峨旅安指发挥综合运转枢纽作用,同时报省旅安指、乐旅安指,根据省旅安指、乐旅安指的指示,开展应对工作。
②三级响应:发生或初判发生较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峨旅安指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本预案三级响应,同时开展先期处置。三级响应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峨旅安指发挥综合运转枢纽作用,同时报乐旅安指,根据乐旅安指的指示,开展应对工作。
③四级响应:发生或初判发生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时,由峨眉山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峨旅安指办)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四级应急响应,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四级响应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指定市级牵头部门组织指挥应对。峨旅安指办发挥综合运转枢纽作用,同时报乐旅安指,根据乐旅安指的指示,开展应对工作。四级响应启动后,峨旅安指各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乡镇(街道)按照职能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依据《四川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办法》相关规定,对涉及面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可视情况提级处置。
1.6.3 跨区域协作机制
①跨区域应急指挥流程:对于涉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旅游安全事件,明确由峨旅安指与相邻地区旅游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共同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指定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②跨区域资源共享与协同:建立跨区域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明确各方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的调配流程,确保在跨区域事件中能够快速整合资源,实现协同作战。
③联合演练与培训:定期与相邻地区开展跨区域联合应急演练,提升跨区域协同处置能力,同时加强跨区域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合培训,确保各方熟悉协同处置流程。
峨眉山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专项预案体系是指峨旅安指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旅游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峨旅安指办牵头负责市级旅游安全突发事件专项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各乡镇(街道)及旅游企事业单位需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共同构建横向覆盖全行业、纵向贯通各层级的立体化应急预案体系。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峨旅安指负责全市旅游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当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发生后,峨旅安指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立现场指挥部。当设立现场指挥部时,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文体旅游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峨旅安指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求,峨旅安指可视情况增加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峨旅安指按照对应的应急预案执行,当上级指挥机构、指挥人员到达现场时依法移交指挥权。
2.1.2 组织机构职责
(1)峨旅安指主要职责:
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乐山市委、市政府,省旅安指、乐旅安指和峨眉山市委、市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旅游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②指导督促成员单位开展旅游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定期、不定期分析全市旅游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③研究决定应急处置旅游安全事件响应层级,并在省旅安指、乐旅安指和峨眉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应对处置旅游安全事件。及时发布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④指导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国务院工作组和省旅安指、乐旅安指、峨眉山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⑤组织指导有关旅游安全事件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
⑥完成乐旅安指和峨眉山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旅游安全工作。
(2)峨旅安指办主要职责:
①按照省旅安指、乐旅安指和峨眉山市委、市政府等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部署,督促峨旅安指各成员单位落实旅游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旅游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②在峨旅安指领导下,负责全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及时传达和落实峨旅安指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
③负责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专项预案的起草和修订。
④研究提出峨旅安指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承办峨旅安指会议,做好文件起草、制度拟定、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汇总、通报全市旅游安全工作情况。组织指导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⑤具体落实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督查、约谈等。
⑥按照峨旅安指指挥长、副指挥长要求,做好预案相应响应层级启动及其他需要峨旅安指协调指导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⑦完成峨旅安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3)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峨旅安指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现场抢险、救援、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置工作。
市政府办:负责协调指导跨行业、跨行政区域的旅游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统筹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指导涉事单位和乡镇(街道)做好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做好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记者采访管理服务等工作。
市发改局:指导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应对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救灾物资的储备及监督管理;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
市公安局:负责涉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旅游应急区域的秩序维护;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指导做好交通疏导、分流、管制;参与协助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应急响应时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突发旅游安全事件调查;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指导属地辖区派出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防范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指导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部门开展涉及旅游行业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因地质灾害导致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技术保障工作;发布、共享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
市住建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涉及旅游行业的房屋建筑、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因房屋建筑崩塌、燃气泄漏导致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处置道路、水路客运领域涉旅安全事件;综合协调组织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客货运输车辆或船舶,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为应急救援车辆提供绿色通道;协助对交通运输不便的突发事件现场铺设临时道路;组织协调水上搜救工作。
市水务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在水利风景区开展的旅游活动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好因洪水灾害导致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抢险相关技术支撑工作;通报发布水旱灾害风险预警信息。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体验观光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市文体旅游局:承担峨旅安指办日常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峨旅安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做好旅游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整理、汇总、上报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信息。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指导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伤病员转运工作;通报发布卫生风险预警信息。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相关专(兼)职救援队伍开展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指导涉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依法查处违反安全法规有关行为;协调指导受灾受困游客临时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督促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组织、指导涉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做好涉旅特种设备相关安全事件先期处置,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涉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市林业局:指导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部门开展涉及旅游行业的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因森林防灭火导致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技术保障工作;发布、共享森林防灭火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市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指导涉旅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旅游突发事件消防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要旅游会议、大型旅游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各乡镇(街道)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对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规范辖区内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指挥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政策文件,履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定职责和义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企业(单位)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本企业(单位)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按规定及时报告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信息。
各乡镇(街道)、峨旅安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管。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等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和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控。具体措施包括:
①风险点排查:对A级旅游景区、交通线路、住宿设施、餐饮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自然灾害隐患点(如地质灾害、洪水、气象灾害)、事故灾难隐患点(如交通、火灾、特种设备事故)以及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隐患点。
②风险评估: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综合性评估,分析其可能引发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类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次生灾害的可能性。
③趋势分析:结合历史数据和当前形势,对风险点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议。
3.1.2 隐患排查治理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类型和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具体措施包括:
①安全风险辨识:针对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等不同类型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关注高风险项目(如漂流、索道、玻璃栈道等)和人员密集场所。
②隐患排查治理:针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③安全检验与监测: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3.1.3 应急值班值守
各乡镇(街道)、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理应急事项。具体措施包括:
①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职责,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
②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③应急处置:针对值班期间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
3.2.1 信息监测网络
建立旅游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实时收集旅游安全相关信息。文体旅游部门按照职责加强与气象、地质、交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及时掌握全市旅游安全动态。法律法规、市政府对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2 预警发布与响应
根据监测信息,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各乡镇(街道)、峨旅安指各成员单位、旅游企事业单位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根据风险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原则,启动内部应急响应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3.3.1 确定风险级别
文体旅游部门收到有关部门发布的防汛、地灾、气象等预警信息,或者收集到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可能发生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分析评估,研判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件类别,对应确定旅游风险级别。旅游风险级别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
3.3.2 发布风险提示
文体旅游部门根据旅游风险级别对应发布相应等级旅游风险提示。风险提示应通过电视台、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及时发布。
旅游风险提示发布内容包括:风险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风险级别、风险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有关预防风险措施及工作要求等。
3.3.3 采取防范措施
根据旅游风险级别采取下列防范措施:
①四级(蓝色)风险: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对旅游者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提示。
②三级(黄色)风险:有关单位应当督促旅游者和旅游企事业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二级(橙色)风险:提醒旅游团队、旅游者谨慎前往风险区域旅游。市政府根据风险区域及隐患情况,暂时关闭风险区域内的A级旅游景区、新兴游览点等旅游企事业单位,或暂停接待旅游者,并及时对外发布信息。督促有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旅游者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调整或中止行程。
④一级(红色)风险:提醒旅游团队、旅游者暂缓前往风险区域旅游。市政府根据风险区域及隐患情况,及时关闭风险区域内的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事业单位,或暂停接待旅游者,并及时对外发布信息。督促有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组织已在风险区域的旅游者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有序撤离。
属地乡镇(街道)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暂停或关闭易受风险危害的旅游项目或场所时,有关企业(单位)应立即执行。
3.3.4 解除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的解除根据风险级别采取以下措施:
①一级(红色)、二级(橙色)风险提示:解除时间能够与风险提示信息内容同时发布的,应当同时发布;无法同时发布的,待风险消失后通过原渠道补充发布旅游风险解除提示。
②三级(黄色)、四级(蓝色)风险提示:风险减弱或消除后自然解除,不单独发布解除通知。
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敏感人群,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重要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旅游安全信息;其他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险情信息。
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现场情况、简要过程等基本情况;涉及人数、伤亡情况、造成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有关负责人员是否到场、是否需要支援等处置情况;事件态势是否可控,事件发展趋势分析等。
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企业)负责人报告,单位(企业)负责人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立即如实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等。
涉及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突发旅游安全事件,需要向港澳台以及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5.1 先期处置
①事发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险人员;控制危险物品,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若存在传染病疫情风险的,应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并及时向属地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报告。
②事发地乡镇(街道)要调动应急救援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转移;根据需要申请上级增援并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③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实际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指挥长靠前指挥,确保应急响应迅速、高效。
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发生后,峨旅安指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视情况设立综合协调、安全警戒、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市应急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市发改局、市公安局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各种应急资源;承担信息的汇总传递和分析报告;及时传达和落实现场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承办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安全警戒设置和秩序维护,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人员疏散区域秩序维护。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实施抢险救援;组织疏散受困人员和游客。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主要职责:组织调配救护车、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开展伤员或中毒人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牵头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联系、采购、供应、车辆及油料调配;为各级指挥人员、抢险人员提供生活与休息场所;做好现场抢险物资存放与保管工作;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交通工具,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证公路畅通;保障救援现场无线通讯畅通及设备完好。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
主要职责:维护现场正常新闻采访秩序,指导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可增设其他相应工作组和成员。
5.3.1 响应调整: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和处置进展,现场指挥部可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优化资源配置。
5.3.2 响应终止: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受威胁人员得到安全安置,次生灾害风险消除后,由现场指挥部和指挥机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请启动应急响应的领导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
5.3.3 后续工作:峨旅安指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全面复盘,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由峨旅安指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统一负责,避免多头发布导致信息混乱。具体内容如下:
5.4.1 发布主体:峨旅安指负责信息的汇总和审核;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对外发布信息。
5.4.2 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峨旅安指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共同指定专人担任,负责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5.4.3 发布渠道:通过市政府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权威渠道发布信息。
6.1.1 人员安置与救助:①市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善后工作方案,明确受灾人员的安置、补偿、抚慰、抚恤等措施。②对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按规定落实补助措施,对受伤或牺牲人员积极协调落实优抚待遇。③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
6.1.2 物资补偿与清理:①对应急救援中征用的物资、设备进行清点和补偿。②对受污染的区域进行清理,确保环境安全。
6.1.3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①明确恢复重建的工作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尽快恢复社会秩序。②开展灾情核报,确保数据准确。
6.2.1 事件调查:①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责任进行全面调查,形成书面报告。②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结束后,市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责任进行全面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
6.2.2 评估总结:①组织参与应急处置的部门和单位对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②针对事件应对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6.3.1 制定恢复计划:①受影响的峨旅安指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能职责,制定恢复重建计划。②修复受损的公共设施,恢复社会秩序。
6.3.2 实施恢复措施:①按照恢复计划,逐步恢复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②对受损严重的区域,优先安排资金和技术支持,确保快速恢复。
7 准备与支持
7.1.1 专业救援队伍建设:①市应急局牵头,会同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建专业救援队伍,明确人员配置、职责分工和培训计划,确保队伍具备应对各类旅游安全事件的能力。②旅游企事业单位应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定期开展针对性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7.1.2 社会力量参与:①鼓励企业与地方综合性抢险救援队伍签订协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和责任分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②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发挥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激励机制。
7.2.1 经费保障机制:①市财政局应将突发旅游安全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项资金足额拨付。②启用财政预备费,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和设备,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7.2.2 社会捐赠与资助: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应急处置提供物资、装备、资金支持,并依法对捐赠行为给予税收优惠和其他政策支持。
7.3.1 应急物资储备:①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能职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明确储备种类、数量和存放位置。②乡镇(街道)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确保满足应急需求。
7.3.2 物资调用与管理:①明确应急物资的存放位置、运输条件和管理责任人,建立物资台账,定期盘点。②建立物资调用机制,确保应急物资快速调配,优先保障救援现场需求。
7.4.1 通信系统建设:①市经信局牵头,会同市应急局、市文体旅游局等部门建立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通信畅通。②为现场指挥部和救援队伍配备卫星电话、对讲机等通信设备,提供备用通信方案,确保极端条件下通信不中断。
7.4.2 技术支持与维护:①组织相关专家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应急通信系统的高效运行。②定期维护通信设施,确保其在极端条件下正常运行,保障应急通信的可靠性。
7.5.1 应急运输体系:①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建立应急运输体系,确保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快速到达现场。②开辟救援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应急车辆通行,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
7.5.2 交通管制与疏导:①对受灾区域实施交通管制,限制无关车辆进入,确保救援通道畅通。②组织交通疏导,引导社会车辆绕行,减少交通拥堵对救援工作的影响。
7.6.1 医疗救援组织:①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调配医疗资源,开展伤员急救、转运和救治工作,确保医疗救援高效开展。②建立临时救护场所,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满足现场急救需求。
7.6.2 卫生防疫措施:①开展现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公共卫生安全。②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7.7.1 现场秩序维护:①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治安警戒,维护救援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对干扰救援工作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置。
7.7.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①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应急救援期间社会秩序良好。②依法打击哄抢财物、干扰救援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①编制主体与流程:峨眉山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专项预案由峨旅安指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编制。编制前需开展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典型案例分析,确保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乡镇(街道)、旅游企事业单位、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编制完成后,组织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确保内容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求。
②审批与发布:预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①培训内容:各乡镇(街道)、旅游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应急培训,内容包括应急法律法规、避险减灾、自救互救常识及预案学习。峨旅安指办定期组织预案培训,邀请专家授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②演练要求:峨旅安指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场景。演练结合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注重人员参与和部门联动,结束后组织效果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整改问题。
①活动要求:峨旅安指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旅游从业者和游客的安全教育活动,内容包括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
②宣传形式: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安全知识短视频、图文解读、在线课程,开发互动体验项目。线下组织实地演练、专题讲座、安全知识展览等活动,邀请专家现场讲解和演示。
③时间节点:结合旅游旺季、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发布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开展专项安全教育活动,如汛期防洪、冬季防火等。
④公众参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众参与的旅游安全应急演练,内容包括游客疏散、自救互救技能展示等,注重模拟真实场景。
⑤互动体验: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发互动体验项目,游客可通过线上模拟演练、线下实地参与等方式,增强对旅游安全风险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⑥反馈机制:建立公众反馈机制,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线上评论等方式收集意见,优化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
①定期评估: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动态评估,邀请专家、行业代表参与,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②修订情形:法律法规或上位预案变化、应急指挥机构调整、风险或资源变化、实际应对或演练发现问题、旅游业态变化或新技术应用等情况应及时修订。
①备案要求: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本及编制说明报送备案,专项预案报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②备案流程:备案材料包括预案文本、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专家论证意见等。
本预案所称的旅游企事业单位,是指A级旅游景区(不含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本预案所称旅游者,是指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游客和在A级旅游景区内(不含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的游客。
本预案由峨旅安指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峨眉山市旅游安全事件专项预案(试行)》(峨旅安指发〔2020〕1号)同时废止。
附录: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