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算范围:安置在“花桥华乐”小区的被拆迁户。
二、结算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11月17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三、结算地点:住保中心拆迁安置部(乐山广场警务室旁)。
四、注意事项:1.请被拆迁户携带身份证、拆迁协议等资料在结算时间内办理安置结算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中心将视为放弃此次选房安置的相关权益,并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过渡)费;2.以电话通知为准,按拆迁选房序号依次办理安置结算。
特此公告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1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