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后可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结果

2015-07-20 11:11:40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网友“ylewis”:我今年三月份左右申请了公租房,并把资料交给了乡政府。到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我没有接到任何公租房申请结果的信息,请问相关信息在哪儿能查到?

 

  市住保局回复:根据《乐山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乐府办发〔2015〕20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行申请、审核、公示、登记程序,具体为:社区(村委会)受理并进行初审,15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后,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中区住建局;市中区住建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批意见;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市中区住建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作为保障对象予以轮候登记。

 

  鉴于市本级保障住房资格确认工作由市中区住建局负责完成,你可前往该局或所在社区查询。(消息来源:乐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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