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乐山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于1989年12月2日与蒋素芳(已故)签订拆除私有房屋产权交换协议书,拆迁蒋素芳位于市中区泊水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30.28平方米。安置还房位于市中区泊水街89号6楼3号住宅,建筑面积44.94平方米。现蒋素芳之子罗绍清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就该房屋的登记事项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如无利害关系人对该房屋申请异议登记,本局将依法办理房屋登记。
本公告在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信息网上公布。
网址:http://szjj.leshan.gov.cn
如有异议请致电:2427060联系人:鲁先生
特此公告。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