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乐住保公〔2018〕39号

2018-08-17 10:39:17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乐山市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420日与唐有富签订乐山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拆迁唐有富位于市中区陕西街186号房屋,建筑面积6683平方米(其中住宅4818平方米,商业1865平方米)。安置还房分别位于市中区陕西街163号商业,建筑面积3105平方米;市中区陕西街151282号住宅,建筑面积12031平方米。现唐有富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就该房屋的登记事项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如无利害关系人对该房屋申请异议登记,本局将依法办理房屋登记。

本公告在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信息网上公布。

网址:http//szjjleshangovcn

如有异议请致电:2427060联系人:鲁先生

特此公告。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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