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方法推动棚改货币化安置

2015-10-27 11:12:39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市创新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方法。截止9月底,政府批准实施货币化安置的605厂棚户区改造,已签约棚改户1666户,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1055户,占比63%。 

      9月22日,市住保局召集瑞松·中心城、铂金汇、邦泰国际等11个楼盘开发公司,会商棚改货币化购房安置有关问题,旨在为群众与商家搭建对接平台。 

      我市棚户区改造自2014年启动以来,成绩斐然,时间和成效都走在全省棚改工作前列。以前是政府集中建设安置还房为主,今年开始试水在传统产权调换的基础上,加大货币补偿的安置模式,力争达到省上提出的货币补偿率达40%。同时出台激励政策,运用市场之手,引导棚改群众当地购房。凡主城区范围内的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在主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新购普通商品住房(一套)给予2万元的补贴

       商家优惠也令人心动。一些开发商还推出降价销售、直接奖励等优惠。恒邦房地产开发公司入住605厂棚改社区进行宣讲,承诺相对普通购房户购房款再优惠3到4个百分点,支付2万定金即可确定房号,在领取安置补偿款后再交房款。

    棚户区改造货币化购房安置,企业卖得欢,群众得实惠,既推进了棚户区改造,也促进了房地产健康发展。(消息来源: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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