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以《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3〕18号)分配下达,根据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政策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乐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乐委办发〔2019〕11号)、《乐山市2022年度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乐委农领办〔2022〕25号)、乐山市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命名2022年度乐山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决定》(乐府函〔2023〕21号)。
对象范围:被评定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所在区县。
补助标准:对2022年度认定的乐山市现代农业园区,按每个园区5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补助对象及金额:市中区50万元、五通桥区50万元,沙湾区100万元、金口河区50万元、峨眉山市50万元、犍为县50万元、井研县100万元、夹江县50万元、沐川县50万元、峨边彝族自治县50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50万元。
联系人:刘西子,电子邮箱:2545656642@qq.com,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441090
乐山市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 244122
乐山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