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综〔2023〕22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22〕28号)。
补助对象: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乐山高新区
补助范围:
1.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是租赁补贴。主要 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二是公租房筹集。主要用于新建(改建、配建、购买)实 物公租房的支出。三是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 造项目中的征收补偿、安置房建设(购买)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等支出,不得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安置房之外的住房开发、 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
2.老旧小区改造。主要用于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 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 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支出。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乐山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0日
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