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25日,乐山市价格认证中心举办了乐山市学习宣传贯彻《价格认定规定》专题培训。各区市县分管价格认证中心领导、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业务骨干、市价格认证中心全体参加了专题培训。四川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刘波一行莅会指导,刘波主任做了重要讲话。
这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16年1月1日施行的《价格认定规定》,是国家发改委为加强价格认定工作法制建设而印发的首个非常重要的全面性、系统性、规范性、权威性文件,是为加强价格认定工作而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价格认定规定》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工作,促进价格认定工作依法开展,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乐山市通过《价格认定规定》讲解、讨论、问答等多种形式举办专题培训,使价格认定人员进一步深刻领会制定《价格认定规定》的目的、意义、作用,全面掌握《价格认定规定》确定的价格认定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要求,为今后依法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奠定基础。通过这次专题培训后,要求价格认定人员要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价格认定规定》,正确理解、深刻领会《价格认定规定》的内涵,要把握好《价格认定规定》在价格认定程序、复核事项、工作时限等方面的新内容、新要求和新变化,建立健全与《价格认定规定》相适应的规章制度,确保全面对接,协调一致。切实做好《价格认定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