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赖淑芳指出,《条例》的颁布施行,为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推动我市畜禽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乐山作出了积极贡献。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回应群众关切、保障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是人大依法履职、强化监督的重要手段。要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差距和不足,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条例》贯彻实施的长效机制,依法扛起人大法律监督作用,努力为乐山高质量发展增添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赖淑芳强调,要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聚焦解决突出问题、落实法定责任,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找准症结、推动整改,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调配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工作质效,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了执法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辅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小林主持会议;副市长廖沂,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登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 王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