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主题

乐山市沙湾区2025年促消费措施 (征求意见稿)

征集时间

2025-01-13 至 2025-01-21

征集单位

沙湾区

说明材料

乐山市沙湾区2025年促消费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x 附件下载

乐山市沙湾区2025年促消费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下载

在全面贯彻落实《乐山市2025年加力扩围促消费12条措施》基础上,结合沙湾实际,制定以下消费措施。

一、支持住房消费

继续执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乐沙府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实施时间2025年2月28日延长2025年630,在沙湾区购买参与支持措施的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户,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鼓励购房。沙湾区购房的,每户补贴5万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二)支持二孩及多孩家庭购房。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多孩家庭(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户籍在乐山市湾区购房的,二孩家庭每户补贴7万元,多孩家庭每户补贴9万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三)支持住房改善。凡户籍在乐山市湾区乐山市沙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家庭购房的,每户补贴6万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四)支持市场主体购房。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乐山市沙湾区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并依法申报纳税)家庭购房的,每户补贴6万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五)支持高层次人才购房。乐山市沙湾区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的在职在岗高层次人才家庭购房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每户补贴10万元;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每户补贴16万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二、促进文旅消费

(六)激发旅游消费活力。安排区级财政资金200万元,用于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鼓励酒店民宿、儿童剧观演及文创产品、四季营销活动等场景消费,创新开发套餐式消费券鼓励团队游客过夜游,对组织旅游团来沙旅游并驻留1晚及以上的旅行社,根据组团人数,按照每人每夜最高40元标准给予奖励,团队游客游览A级景区,按照每人每个景点实际支付门票金额的30%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区商务局)

(七)提升消费水平安排区级财政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在沙湾以市场化方式举办音乐节、音乐会、脱口秀、文艺表演等营业性演出的主办单位,单场售票收入不低于5万元、25万元、50万元、75万元的,分别给予主办单位0.5万元、2.5万元、5万元、7.5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重点支持与沫若文化相关的经营性演出,对满足上述条件的,除给予对应金额的一次性奖励外,额外增加奖励金额的10%作为特殊奖补,并对消费者给予优待。(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八)扩大体育消费规模。安排区级财政资金50万元,用于发放“体育消费券”。安排区级财政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引进举办岩友会、洞穴节、越野赛商业体育赛事活动,并配套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三、激活服务消费

(九)拓展夜间消费空间。安排区级财政资金200万元,用于境内夜经济聚集区及参与商家住宿的消费券发放,鼓励消费者餐饮、住宿等消费,持续打造夜经济消费新场景。(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十)释放会展消费功能。安排区级财政资金100万元,支持在沙湾区境内设置专业主题性展销展会,如家电数码产品、美食、农特产品等,每场展会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给予单次补助2万元,达到500万元给予单次补助5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除明确具体执行时限的政策措施外,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由行业牵头部门负责出台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结果反馈
乐山市沙湾区对《乐山市沙湾区2025年促消费措施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1日,乐山市沙湾区发展与改革局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乐山市沙湾区2025年促消费措施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现该项工作已结束。

      经统计,未收到与征求意见稿相关的反馈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与改革局

2025年1月22日    
主办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乐山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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