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扎实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乐山落地落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的工作要求,迎难而上、拼搏实干,奋力推进美丽乐山建设,为四川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作出了乐山贡献。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乐山市平均气温18.9℃,较常年同期偏高1.4℃,排名历史第1高位。
2024年,乐山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稳中向好,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66天,达标天数298天,同比增加4天,达标率81.4%。全年优108天、良190天、轻度污染63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2天(扣除因外来沙尘影响导致的重污染天气1天)。如图1-1所示。
图1-1 2024年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图
全年以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37天,占53.1%;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08天,占41.9%;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2天,占4.6%;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同时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天,占0.4%。
全市11个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16微克/立方米、137微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和3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同比分别下降了16.7%、16.7%、15.8%、14.3%、13.0%和4.2%。
全市11个县级以上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2.47~3.67之间,最高为市中区,最低为马边县。11个县(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下降幅度在7.3%~22.8%之间,马边县下降最为明显。如图1-2所示。
图1-2 2024年乐山市各县(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情况
二、酸雨状况
2024年,乐山市年平均降水量1131.7毫米,较常年偏多1%,降水正常。市中区和峨眉山市共采集降水样品99个,全年降水pH值范围在5.85(峨眉山市)~8.13(乐山市主城区)之间,年均值为6.63。全年无酸雨污染发生,按照不同降水酸度划分,乐山市属于非酸雨城市。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国、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2024年,乐山市监测的14个国、省考监测断面中,达Ⅱ类(优)水质断面13个,占比92.9%,同比上升7.2个百分点;Ⅲ类(良好)断面1个,占比7.1%。如图3-1所示。
图3-1 2024年乐山市国、省考水质类别占比
(二)市考断面水环境质量2024年,乐山市监测的30个市考断面中,达Ⅱ类(优)水质断面19个,占比63.3%,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Ⅲ类(良好)水质断面7个,占比23.4%;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比13.3%,无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如图3-2所示。
图3-2 2024年市考断面水质类别占比
(三)湖库水环境质量2024年,乐山市共监测水库7座,涉及市中区、井研县、夹江县、犍为县,每季度例行监测一次。
双河水库、高中水库、幸福水库、太平寺水库、周家沱水库均为中度富营养。佛尔岩水库、板塘水库为重度富营养。
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一)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乐山市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新水源保护区和乐山市青衣江陶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
(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乐山市1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水质达标率100%。
(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乐山市122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其中,52个乡镇的73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1个乡镇的49个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乐山市共有“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8个,3个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3个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和2个地下水水源地达标率均为100%。
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
(一)土壤环境质量
乐山市共监测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监控点35个、省网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监控点23个。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
乐山市共有2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饮用水源地点位和区域点位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六、生态质量
乐山市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一类”,生态质量指数为75.11,较去年提升0.42,全省位居第三。11个县(市、区)中,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一类”占比为81.8%,“二类”占比为18.2%。
七、声环境
乐山市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市11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质量状况总体“较好”,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8分贝,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市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为“好”,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5.1分贝,城市道路交通昼间噪声强度为一级1;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1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8.0分贝为好(一级),68.1~70.0分贝为较好(二级),70.1~72.0分贝为一般(三级),72.1~74.0分贝为较差(四级),>74.0分贝为差(五级)。为99.4%、92.9%,昼间达标率同比基本持平,夜间达标率上升0.8个百分点。
八、农村环境质量
乐山市农村环境状况级别总体为“优”。其中峨眉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沐川县和峨边彝族自治县农村环境状况指数值(Ienv)分别为90.6、96.1、97.0和95.2,农村环境状况级别均为“优”,环境无污染,适合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
九、辐射环境
乐山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γ辐射剂量水平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或比活度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四川省乐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