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18年3月,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乐山中心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大渡河李码头、青衣江甘岩2个地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进行了监测,2个水源地均属河流型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地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河流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Ⅲ类标准和表2、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评价方法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乐山市中心城区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
同比、环比均无明显变化。
2018年3月乐山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
1 |
市中区 |
大渡河李码头水源地-李码头 |
河流 |
达标 |
—— |
|
2 |
市中区 |
青衣江甘岩水源地-姜公堰 |
河流 |
达标 |
—— |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