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市级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8-11-22 14:59:09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乐山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地税局)2017年度市级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作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市地税局三个直属征收分局共组织各项收入入库16951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入库154453万元其他收入1506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市地税局克服“营改增”后主体税种缺失,过去“以票控税”手段消失等困难,面对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改进和提升税收征管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纳税评估、欠税清缴以及重点项目税收及时跟踪等工作,不断提升组织收入管控能力,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列全省第7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税收征管履职不到位。少预征2017年土地增值税258.84万元;应征未征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8.56万元;违规对土地增值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涉及税款1.4万元;对不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9个房地产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项目未清算时间达1年以上。

2.未严格执行税收惠民政策。审计抽查10户小规模纳税人有4户未按规定享受简并申报政策;1914户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的纳税人未通过国地税信息共享自动生成上述两税附加的零申报信息,纳税人需自行申报;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无“个人买卖房屋(除二手房)契税申报、缴款”、“优惠办理”和“注销登记”功能,“变更登记”功能无法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全封闭办理,需纳税人在网上申请后,到办税大厅提交资料线下办理业务。

3.税收征收信息管理不完善,风险防控不到位。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不规范,土地增值税管理台账不完善;二是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不到位,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风险防控模块未建立和运用。

4.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市地税局稽查局由于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连续两年虚列车辆运行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涉税信息共享管理工作和风险防控,确保税收及时入库,防止税收流失;依法履职,维护国家税收的公平性和严肃性的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地税局已全部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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