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秋将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21年市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计划要求,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截至2020年9月16日,我局组织抽检糕点类月饼相关食品共30批次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样品中,抽检合格28批次,不合格2批次,因2批次不合格样品未过生产经营者异议申诉期,待申诉期满生产经营者未提出异议或申诉异议不认可再行公示。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三、中秋期间食品消费较为集中,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选购食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购买食品时,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大中型超市、食品经营店、品牌直营店、官方旗舰店等正规渠道购买标识规范齐全、市场认可度高、包装完整无损的产品,并索取保存好发票等消费凭证。
二是网上购买食品、半成品或订餐时,要注意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的资质、相关证照。外卖食品选择近距离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餐后及时食用,不要长时间存放。
三是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查看盛放食品的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有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存放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可能被污染、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四是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
五是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分割销售的进口肉类产品,销售者是否公示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证的进口食品。
六是外出就餐时,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及管理规范的餐馆,用餐完后索要正规有效凭证,拒食野生河鲜、野味。适量点菜,倡导公勺公筷,鼓励分餐,践行“光盘”行动,减少食物浪费,践行绿色消费理念。
七是节日期间提倡少出行、不聚集。在出行之前,先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八是发生食物中毒时,应立即选择就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停止供应和食用可疑食物,妥善保存留样,保护好现场,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九是节日消费,要主动索取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遇到消费纠纷,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1.中秋节令合格公示
2.中秋节令本次检验项目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