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队伍建设、执法装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程序以及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逐渐增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新要求。
12月18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对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达国家二级标准进行现场检查。专家组听取了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业务用房和环境监察车辆、取证设备、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等,查阅了相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的达标工作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打分。经专家组讨论和统计,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在队伍建设、装备建设、业务用房三个方面的总计得分294.5分,达到了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国家二级标准的要求,顺利通过验收。
验收组对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标准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乐山市环保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装备建设完善、财政保障得力;基础工作扎实,管理制度健全;监察能力提高,监管成效显著。同时验收组还就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充实环境监察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采购程序,确保设备到位;按时报送环境监察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