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乐山市收获今年第306个蓝天,提前20天完成省下优良天数目标任务。
近年来,乐山市深入贯彻推进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攻坚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深化各级各部门联防联治,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5年至2019年,优良天数率分别为75.1%、74.8%、70.7%、82.1%、83.8%,今年截至12月11日,乐山主城区优良天数达306天(优良天数率88.4%),同比增加14天,同比改善3.8%,较2015年同期增加30天,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五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1%,较2015年同期改善33.9%,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二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且有望提前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创2013年国家实施考核以来最佳水平。
一、全方位践行绿色理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明确“旅游兴市、产业强市”的发展主线,高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推进问题整改。印发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围绕“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重点开展攻坚。常态化办好“环保曝光台”,重点曝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了一大批大气环境问题。各级党政部门主动治污,坚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全社会绿色发展理念显著增强,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出行逐渐深入人心。
二、深层次调整产业结构
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先进材料、绿色化工产业集群发展;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扎实推进重点行业去产能,“十三五”以来,退出水泥200万吨,焦化60万吨、陶瓷2520万平方米、砖瓦4700万块、钢铁5000吨。全面完成全市在册3472户“散乱污”企业整治,其中关停取缔1734户。
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全市范围717台燃煤小锅炉全部清零,共1030蒸吨,44台大中型燃煤锅炉“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全部完成清洁能源、超低排放改造,新增实施电能替代企业4个,替代燃煤(燃气)锅炉33.5蒸吨。
三、大力度降低排污总量
深挖工业治污潜力。德胜钒钛在全省率先完成钢铁行业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宝马水泥在全省率先采用深度燃烧技术工艺达到超低排放,全市14条水泥行业生产线全面完成低氮燃烧改造,5户水泥企业成功创建为B级企业,占全省水泥行业申报成B级企业的四成产能;15条陶瓷生产线建成SNCR脱硝装置;10台工业硅电炉外排烟气二氧化硫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初步建成砖瓦行业深度治理示范化企业2家。
强化推进移动源管控。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全面推行机动车尾气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全面淘汰老旧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突出加大扬尘源整治。出台全省第一部扬尘污染的地方性实体法规《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全覆盖安装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引入“以克论净”机制,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推动砂石行业深度整合整治,中心城区砂石行业2019年全面退出。?
精细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有效遏制春夏季秸秆露天焚烧,建成24套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9.6%。实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调整扩大烟花爆竹禁燃放区域;主城区餐饮企业全面安装餐饮油烟治理设施净化设施。
四、精细化夯实支撑基础
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科技支撑力度。建成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车、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车,大气颗粒物组分分析站,建设2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设备,3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全市47个微型空气自动站、三个哨位激光雷达,有效监控主城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科学分析查找大气污染成因。
?聚力难点消除,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动态调整减排措施清单,落实重点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预报机制,每周定期会商,持续开展市级包片、县级驻厂、乡镇守点的模式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夏季臭氧污染风险时段,围绕“控尘、控车、控烟”三大重点,开展攻坚集中整治行动,制定专项行动防控方案,集中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开展联合交叉监督检查,实现“冬病夏治”。?
强化全程严控,严格大气污染源监管。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联网166套自动监测设备,其中废气监测设备121套,实现对重点涉气排污单位实时监测。不定期开展夜查、暗查、突击检查,“零容忍”严惩大气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全市共计处罚大气违法行为435件,罚款1604.1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