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2018-02-06 16:07:57 来源: 688553778499653

去年入冬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联动配合,加力加劲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良好开局。2018年1月,主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79,全省排名第12位,同比2017年同期(下同)提升6位次,同比改善30.7%,改善幅度列全国第41位、全省第1位。优良天数为17天(优4天、良13天、轻度污染8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2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1天,重度及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0天;PM2.5月均浓度7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7%,全省排名第15位,提升4位次;PM10月均浓度10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6%,并列全省第10位,提升7位次。超额完成我市1月的常态化控制目标(PM2.5平均浓度8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15天)。根据成都平原大气治理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超7成的人认为空气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绵阳、遂宁、乐山等地对空气质量改善的满意度达到了80%以上。

一是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现场督查,研究部署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责任,要求要共同发力,真抓实干,形成部门协调联动、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现场专项督查重点行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精准施策,大力减排。统一按省考核市的指标,下达2018年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环境空气质量逐月常态化管控目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夹江完成陶瓷行业辊道窑煤改气,淘汰全市717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70蒸吨,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淘汰7台、640蒸吨,完成煤改气12台、340蒸吨,初步完成超低排放改造9台、530蒸吨,估算全市共削减燃煤消耗300万吨。加强对主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研究,对重点区域强化管控,四班倒巡查。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城区道路扬尘精细化治理,实行人停机不停清扫保洁,全天候作业。

三是多管齐下,主动应对。再次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清单;加强重污染天气会商,环保、气象部门紧密协作,每日定时发布大气质量状况,提前研判、预警、管控,及时调度解决发现的问题;坚持“提前吃药、加大剂量吃药、全体吃药”,2017年11月以来共启动10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组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联合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百日行动”,督察的同时强化技术支持;预警响应期间,全覆盖检查全市42台20蒸吨/小时以上大中型燃煤锅炉,并约谈未按要求落实响应措施的企业。同时积极抓住一切有利气象条件,11月16日以来市县气象部门共实施人工增雨消霾作业51次,发射189枚火箭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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