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2020-09-30 08:39:14 来源: 688553778499653

9月29日,《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这是我市制定的第5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

扬尘污染防治是我市防控与治理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主攻方向和重要突破口。此次通过的《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设五章37条,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科学施治、厉行法治原则,聚焦破解扬尘污染防治中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等重点难点问题,于细微处用功,在关键处发力,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接地气、有特色、可操作,是我市扬尘污染防治最直接最具体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依据,为我市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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