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分批入队试点工作方案

2020-05-20 13:10:36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分批入队试点工作视频推进会议精神,推动《入队规则》在我市落地落实,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试点目标

通过充分的队前教育、具体的入队标准、规范的入队程序和庄严的入队仪式,逐渐改变“全童同时入队”的方式,从源头培养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为2021年全面实行分批入队做好准备。

二、工作原则

(一)全童入队原则。开展分批入队工作目的是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最终实现全体少年儿童加入少先队组织。分批入队工作的起始时间是从小学一年级的第二学期开始到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可根据学校情况确定3个批次发展新队员,并分别举行入队仪式,最终实现分批全童入队的目标。

(二)程序规范原则。分批入队的过程也是进一步规范少先队入队工作的过程,应以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组织意识培育为重点,充分保证适龄儿童接受队前教育。要按照《入队规程》细化分批入队工作流程的每一个步骤,把队前教育、入队仪式、申请登记等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

(三)公开公正原则。在开展分批入队的过程中,学校少工委要向学生和家长讲清评价内容、标准和实施步骤。在开展队前教育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定期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基本情况。学校少先队大队在确定新队员名单时做到公开公正。

三、试点内容

(一)落实队前教育

按照《入队规程》,每个学校少先队大队要对一年级学生从入学开始有目的、有计划的结合校内、校外(社区、家庭、实践基地等)重点持续开展队前教育。各中队负责实施,教育学生要达到“六知、六会、一做”。

(二)明确入队标准

围绕《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市属学校、县(区)级少先队组织联合教育部门制定本地区分批入队指导意见;结合“新队员入队基本标准”,各学校可增加2-3条本学校入队标准,标准要本着培养新队员好习惯、好品质的原则来制定,要符合儿童特点、学生易于做到。

(三)进行全面评价

结合《入队规程》《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一、二年级部分)《“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各学校分别制定具体的队员发展晋级评价办法。每批新队员名单,由各学校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老师评价后推荐产生,报学校少工委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四)确定发展批次

各学校应在小学二年级6月1日前实现全童入队。在全童入队的实现过程中,采取分3个批次发展新队员。第一批发展建议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六一”期间完成,第一批新队员比例不超过30%;第二批发展建议在二年级少先队建队纪念日期间;第三批发展建议在二年级第二学期“六一”期间完成全童入队。

四、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少先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要成立分批入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市、区)少工委要尊重各学校主体地位,依据《入队规程》指导学校进行分批入队的实施与探索。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跟踪调研,注重宣传的同时做好家长的正面引导和沟通。

(二)各县(市、区)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基础、工作力度等因素确定试点学校,积极稳妥、共同推动分批入队试点工作,定期了解试点学校,工作开展情况,梳理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可确定县级层面分批入队试点学校,进一步做好分批入队试点工作。

(三)试点学校要依据《入队规程》,结合学校现有激励办法和载体,用好红领巾奖章等评价激励方式,做好队前成长进步的过程性评价,正确引导,积极鼓励,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注重发挥中队辅导员的主动性,做好对中队辅导员的动员和培训,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推进、落地见效。

(四)各地试点工作要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部门复学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科学部署,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


                 乐山市分批入队试点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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