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土矿交公〔2019 〕63号
我中心于2019年12月5日公告的犍为县玉津镇凤凰村4组[YJZ19-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用途及出让年限由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现更正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特此公告
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16日
| 2019-12-16 11:22:37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
乐市土矿交公〔2019 〕63号
我中心于2019年12月5日公告的犍为县玉津镇凤凰村4组[YJZ19-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用途及出让年限由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现更正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特此公告
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