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00余户未年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今年是商事制度改革将企业年检改为年报的第一年,企业2013、2014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于近期结束,截止2015年6月30日,全市已有15636户和18475户企业进行了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年报率分别达到96.89%和96.26%,突破四川省“确保企业年报率92%,力争95%”目标。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凡未依法按时年报的1234户企业列入了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面临六大后果
后果一: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
后果二: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后果三:日常经营活动受限。将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
后果四: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市场交易的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后果五:载入满三年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
后果六: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市工商局提醒广大企业,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于7月15日开放年度报告补报系统。未年报企业可进入该系统年报补报页面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然后通过系统填写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下载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后报企业登记机关。工商部门将对该企业年报信息进行检查,确认信息后作出移出决定并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市工商局还将于7月—10月开展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经检查发现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