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信件标题: | 市中区棠樾兰台业主反映未收到住房补贴 | 信件编号: | 3088463 |
|---|---|---|---|
| 信访形式: | 心连心信箱 | 写信时间: | 2025-11-04 |
| 内容分类: | 求助 | 回复时间: | 2025-10-30 |
| 信件内容: |
市民反映2022年购买了市中区棠樾兰台的商品房并提交了住房补贴申请材料,至今未收到补贴。诉求:望尽快发放住房补贴。
信件回复内容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根据乐山市中心城区个人购房优惠政策有关规定,购房补贴申领流程为:对购买商品住房和车库、车位的补贴对象,由市房产中心审核确认后在购房合同上加盖购房补贴专用章——购房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将相关资料报送到凤凰路中段548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乐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A14号窗口——市房产中心汇总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安排资金预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期分批通过银行直发到符合条件的购房业主个人账户。市房产中心工作人员刘洋佚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回访,告知申请补贴所需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收复印件)、身份证(收复印件),产权人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年内申请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