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信件标题: | 咨询低保相关事宜 | 信件编号: | 3091842 |
|---|---|---|---|
| 信访形式: | 心连心信箱 | 写信时间: | 2025-11-04 |
| 内容分类: | 咨询 | 回复时间: | 2025-11-03 |
| 信件内容: |
尹女士是夹江县甘江镇青峰村17组村民,尹女士是低保户,咨询如果其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是否会取消低保。诉求:望告知后期领取退休金是否就要取消其低保资格?
信件回复内容
夹江县甘江镇人民政府回复:
根据《乐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个人缴纳按照年度不超过1000元标准是可以的,且由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不计入收入的,也就是说在册低保人员领取低保金和基础养老保险金是可以同时领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