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持续抓好煤炭行业安全与保供

2023-04-06 11:25:07 来源: 乐山市人民政府

筑牢安全责任“压舱石”。建立并公告“乐山市煤矿责任人清单”;实施挂包责任制度,各级包保责任领导每月开展督查检查;按照“一矿一专班、一矿一方案”落实驻矿盯守监管。一季度生产原47.29万吨,电煤保供44.23万吨,一季度完成电煤保供任务比例达114%。

把稳依法治安“手术刀”。监管执法加压加码,今年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累计42矿次,发现各类隐患或违法行为364条,罚款金额达150.64万元。落实专人对煤矿设备运行、瓦斯浓度、入井人数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远程线上巡查,发现风险或问题共8条,均已调查处理。

织密安全风险“防护网”。坚持风险研判每日一报,对井下现场可能存在和已发现的重大风险进行全面研判,已发布95期。突出灾害超前治理,细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全市18处高瓦斯矿井中,均建立抽放系统,发电机组32台套,容量17000千瓦,年发电量约为5000万千瓦时,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位居全省产煤市州前列。

夯实本质安全“大底盘”。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正常生产的10处煤矿,建成二级标准化煤矿8处,三级标准化煤矿2处。全市21处煤矿在100%实现机械化生产的基础上,以嘉阳煤矿为试点,开展智能化煤矿建设,已完成智能化工作面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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