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经历数轮强降雨,引发多起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灾情发生后,为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局会同市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救灾资金,省应急厅、财政厅高度关心,下达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用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补助、应急排查、排危除险和临时工程治理。市应急局会同207地质队,在各县(市、区)应急局应急处置项目申报的基础上编制《乐山市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应急处置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近日,《实施方案》评审会在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专家组由乐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7地质队、403地质队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前置审核指导及点评《实施方案》。

专家组在听取项目详细汇报、提问和提出修改意见等环节后,一致同意《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省应急厅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