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粮食出人库质量必检项目
一、社会粮食出入库质量必检项目
粮食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粮食出入库质量必检项目为质量指标、重金属镉和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
二、政策性粮食出入库质量必检项目
(一)入库必检项目
1、质量指标:
稻谷:色泽气味、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水分、黄粒米、谷外糙米、互混率。
小麦: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杂质、水分。
玉米:色泽气味、不完善粒、霉变粒、杂质、水分。
菜籽油: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
大米:加工精度、碎米、不完善粒、杂质、水分、黄粒米、互混、色泽气味。
2、储存品质指标:
稻谷: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其中:市、县储备粮脂肪酸值指标控制值:入库的当年产新稻谷脂肪酸值必须20 ngKOH/100g,入库的上年度产新稻谷脂肪酸值必须<22mgKOH/100go。
小麦:色泽气味、面筋吸水量、品尝评分。
玉米: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
菜籽油: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
3、食品安全指标:
稻谷、大米:镉。
小麦:镉、呕吐毒素。
玉米: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
菜籽油: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
(二)出库必检项目
稻谷、大米:镉。
小麦:镉、呕吐毒素。
玉米: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
菜籽油: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
三、其他要求
(一)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粮食来源地和粮食生产用药的实际情况,增加检测项目。
(二)检测品种中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中的交叉项目,可不重复检验。
(三)市、县储备粮入库,须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依据入库必检项目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后,才能认定为市、县储备粮。
(四)政策性粮食储存期间,承储企业应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储藏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和品质检验,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五)政策性粮食出库,必须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依据出库必检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重金属镉超标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监管。
(六)辖区内进口粮食出入库质量监管按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