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乐山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乐山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7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健康乐山建设。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5左右,微创手术占比达到25%左右,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0%左右,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80%达到推荐标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三)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建设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围绕急危重症救治、慢性病防治、妇幼卫生、肿瘤防治等临床需求,布局建设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争创“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四川省积聚(肝硬化)中医防治中心”“四川省十大中医医疗区域中心”。依托现有医疗资源,规划建设市区域医疗(副)中心,着力解决患者跨区域就医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适度建设发展“一院多区”。支持医疗机构创等升级,到2025年全市三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达到20家以上,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三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发挥三级公立医院牵头作用,与其他老年病、肿瘤、精神病、妇幼等专科医院、护理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城区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建设城市医疗集团率达100%。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对实现了“五统一”的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医保支付管理改革。加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依托中心镇和特色镇卫生院规划建设2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使其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5.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保障硬件短板,进一步健全市域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加快建设市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选择一批能力较强的市县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作为后备应急救援力量。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比例达100%。探索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与中医“治未病”的早期介入治疗机制。持续加强院感防控,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加强肿瘤、呼吸、消化、心血管、妇产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建设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40个和90个以上。加强学科建设促进成果转化,持续提升公立医院重点学科(专科)影响力。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三级公立医院50%、二级公立医院70%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支持在乐职业院校加强中医药相关专业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带动全市医疗水平迈上新台阶。推进公立医院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支持公立医院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和临床试验研究实验室。加快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推进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医疗机构等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创新。〔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8.突出患者需求导向。60%二级和9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30%二级和50%三级公立医院提供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40%二级和7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诊间(床旁)结算。推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同级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力争建成10家以上互联网医院,推进“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闭环服务。实施“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行动,8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成老年友善医院。加强临床药学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鼓励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三级公立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20%。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上门护理、居家护理等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到2025年实现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评估全覆盖。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攻关。〔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力争建立覆盖所有县(市、区)的“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60%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三星及以上智慧医院、2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二星及以上智慧医院。构建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字经济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厚植优秀特色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引导医务人员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12.优化运营管理模式。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健全医院运营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监控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原则上预算一经批复不得调整。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以规范经济活动和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健全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行业、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科学绩效评价。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科学运用绩效考核结果。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激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活力。
16.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健全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岗位管理自主权,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以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为重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贯彻落实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健全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临床药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置医工、医理、医文交叉学科,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急诊、康复等紧缺护理人才的培养培训。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坚持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注重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统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要素。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作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建成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市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系统,积极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逐步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医保支付体系。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逐步实行统筹区域内医保基金总额控制。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履行合同约定采购量,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通过改善值班条件、落实休假制度、假期子女托管、争取人才公寓、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方式,健全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和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加强医疗纠纷线索摸排,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2.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健全党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务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各自决策范围、事项和程序。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允许实行院长聘任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完善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持续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小支部”工作法。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计划,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建强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认真落实医院党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力量,落实保障激励措施,推动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党建工作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述责述廉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十)加大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十一)强化科学评价。各地要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十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