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557890/2022-00029
  • 责任部门: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日期: 2022-06-27
  • 文??号: 乐高新开委发〔2022〕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乐山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八条政策(试行)的通知



安谷镇,机关各部门、委属企事业单位、各驻区机构:


《乐山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八条政策(试行)》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2022621



乐山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八条政策(试行)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意见和国务院、省政府对国家高新区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快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结合乐山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加强科技企业培育发展。每年安排1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资金。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突破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新认定的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奖励。


第二条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每年安排1000万元研发投入奖励资金。择优对企业给予研发投入增长奖励。对获得科学技术奖的企业、经认定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获得发明专利和科技成果等的企业给予奖励。


第三条  鼓励研发载体建设。每年安排400万元创新载体建设资金。对新获批的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奖励或办公场地补贴。对在境内外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支持。


第四条  鼓励高水平产学研合作。每年安排300万元产学研合作资金。对新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开展产学研的项目给予支持。


第五条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每年安排3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获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项目、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给予支持。


第六条  支持创新孵化提质增效。每年安排500万元创新孵化资金。加强创新孵化链条建设,支持双创载体升级发展,加大对孵化企业的择优扶强力度,鼓励大学生到高新区创新创业。


第七条  建立科技创投体系。每年安排300万元创投资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在区内投资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


第八条  优化科技人才环境。落实上级人才引进政策外,再安排200万元科技人才奖励资金,对获奖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给予奖励。


本政策由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由乐山高新区科学技术局办理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1.乐山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八条政策实施细则


            2.乐山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奖励申请表




相关附件:

20221017163538-559080.docx

20221017163555-70065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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