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乐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乐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乐府办函〔2018〕3号)同时废止。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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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171427-19912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