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人民群众健身意识不断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1.2%。但体育公共服务能力距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健康乐山和体育强市建设,促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四川体育“123456”发展战略,紧扣市委“345”工作思路,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落实“五大行动”,为全面建设健康乐山和体育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1.5%。完善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赛事活动丰富多元,健身组织充满活力,健身指导普及有效,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19人,招募并培训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4万人。体育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三)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
1.完善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实施《“十四五”时期乐山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市级实施“5个1”工程,即:建设1个公共体育场、1个公共体育馆、1个全民健身中心、1个公共游泳馆、1个体育公园。县(市、区)实施“2+X”工程,即:建设1个公共体育场、1个全民健身中心,并选建公共体育馆、游泳馆、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乡镇(街道)实施“全覆盖”工程,即建设1个全民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设1个多功能运动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配套提升居住区健身场地设施。根据人口规模、居住区和社区建设情况,完善群众举步可就、便捷多元的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未达标的既有居住区和社区,要因地制宜配建标准或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
3.有效增加体育场地供给。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指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装配式建筑,充分利用公园绿地、河道湖泊沿岸、滩地、旧厂房、仓库、楼顶、桥下、城市“金边银角”剩余空间和乡村文化服务站,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用地等模式,按照国家在建设土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
4.建设融入自然的户外健身场景。加强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依托江河湖泊、山地丘陵、湿地等自然资源,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结合保护、防洪、开发利用等功能,在符合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修建带状、环状、碎片状的户外休闲健身场地。大力实施现有绿地公园体育化改造和体育场所公园化改造,重点建好嘉州绿心体育公园、夹江龙腾湖体育公园、峨眉山光辉公园、五通桥菩提山体育公园、犍为翠屏山体育公园、井研研溪湿地体育公园、沐川林家岩体育公园等,提升绿心公园健身步道、马边炮台山登山步道、大渡河沿线风景骑游道、峨眉山滑雪基地等户外健身设施。到2025年,建设4个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体育公园,11个符合省级建设标准的体育公园,一批群众身边的口袋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总里程达到500公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园林局〕
5.加大公共体育资源共享力度。优化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强开放使用评估督导,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力争每年向上争取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10个以上。加快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村(社区)体育设施与文化、残疾人康复等场地设施共建共享。在公共体育场地配建适合儿童、老年人锻炼的运动场所和设备设施,提升健身设施适儿、适老化程度。〔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残联〕
6.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行动。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融入省级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优化场馆流量监测、网上预定、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新(改、扩)建的公共体育场馆,同步实施场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场馆开放使用效益,鼓励加大智能健身设施建设。到2025年,完成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升级改造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数字经济局〕
(四)实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域化行动。
7.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构建行动。完善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提升全民健身赛事管理服务水平,创新赛事活动组织架构,打造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市民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为重点的多层次、多项目、多元化的群众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广泛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每年组织县级以上赛事活动300场以上。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加大冰雪运动推广力度,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户外滑雪(草)、旱雪、轮滑等冰雪运动,持续开展全民健身“冰雪季”活动。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等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
8.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培育行动。深入推进具有鲜活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传统健身项目活动,精心打造“假日体育”“峨眉武术”“乐山半马”“夹江秧歌”等赛事品牌。支持各地各行业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资源等,逐渐形成“一县一品”“一县多品”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新格局。到2025年,打造1个在全国或区域有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9.重点人群健身活动促进行动。充分发挥市、县(市、区)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完善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运动干预体系。支持举办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传承工作。开发推广适合农民工、幼儿、妇女、机关干部职工等人群的“碎片化”运动锻炼方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一人一项体育爱好”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五)实施全民健身组织全覆盖行动。
10.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激发行动。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构建覆盖城乡、富有活力、规范有序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引导和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公共体育场馆资源,给予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场地支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1.壮大健身志愿服务队伍。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建设,探索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和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到2025年,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2500人以上、群众体育引导员4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六)实施科学健身服务普及行动。
12.加强健康监测和调查。建设市、县(市、区)“1+3+8”国民体质常态化监测和调查体系,其中“1”是指市级依托市体育中心建立1个市级常态化工作管理机构,“3”是指我市选择市中区、犍为县、井研县3个区县作为省级监测调查抽样点,“1+3”是指省级数据常态化结构布局,“8”是指在余下8个县(市、区)建立常态化监测站。将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服务结合,建立面向不同人群的体质健康监测、“运动处方”、健身指导、慢病预防、运动康复治疗等新服务模式。定期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3.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依托各体育单项协会,开展科学健身技能公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学校等组织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推广普及科学健身方法。拓展服务渠道,将推广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融入赛事活动举办中,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锻炼健身方法,推广太极拳等武术项目、八段锦等健身气功功法,发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健身养生和健康促进功效。〔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乐山日报社、乐山广播电视台、乐山新闻网〕
(七)推动“体育+”融合发展行动。
14.推进“体育+旅游”。围绕“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重点打造“一核两廊三带四区”新兴体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即:“一核”乐山奥林匹克中心——绿心公园体育休闲旅游核心园区;“两廊”大渡河沿线风景骑游道和井研百里产业环线骑游长廊;“三带”峨眉河田园风光休闲运动带、岷江平羌小三峡滨水休闲运动带、大峨眉小凉山山地户外运动带;“四区”峨眉武术研学营地产业集聚区、山地户外运动体验区、文化旅游体育主题园区、乡村振兴体育旅游度假区。依托乐山大佛、峨眉山两大核心景区,串联沿线特色小镇和乡村旅游景点,构建与景区风貌和沿线生态环境协调的“复合型”全域健身运动特色休闲旅游走廊,打造“户外运动+自然学校”精品研学线路,积极争创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
15.推进“体育+教育”。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动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培养终身运动锻炼习惯。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校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鼓励体育行业协会加强内部治理、强化行业自律、创建服务品牌、普及健身项目,在促进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贯彻执行《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加强对课外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和引导,促进体育培训市场形成良好生态、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16.推进“体育+卫健”。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分级推进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并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服务逐步开展,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风险、运动伤病的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每年组织全科医生、社区医生参加“运动促进健康”技术培训班。〔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推进“体育+产业”。优化体育产业结构,积极培育户外运动、智慧体育等产业,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体育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通过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鼓励政企合作建立“运动银行”,探索发放“体育消费券”,支持与保险公司合作设立意外伤害专门险种,减轻社会办赛的难度和风险。支持峨眉山市打造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基地,通过产业集群效应,推动全市体育用品和销售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乐山银保监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并发挥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
(二)加强政策支持。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应当健全全民健身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规范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按照面向社会、重在基层、属地为主、钱随事走的原则,加强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维护)、活动实施、组织建设、人员配置等保障体系建立的投入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人才支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先导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加强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建立多元化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志愿者队伍培训,健全培训上岗制度,完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
(四)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健身设施监管,配置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应急、疏散、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推动各级体育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信息收集工作,加强赛前研判、赛中指导、赛后评估。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