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乐山市税费征管保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乐山市税费征管保障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市税费收入,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切实加强税费征收管理,构建协税护税机制,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印发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2〕39号)和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推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称的税费,是指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总称。本方案所称税费征管保障,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为保障税费及时足额征收入库所采取的数据共享、联合监管、服务协作、经费保障等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 税费征管保障以税费征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依法治税为目标,坚持以“党政领导、财税主责、部门合作、法制保障、信息支撑、社会协同”为原则。
第四条 各地要加强对税费征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税费征管保障工作责任。
第五条 税务部门要依法履行税费征管职责,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缴库方式和期限征收税费并缴入国库,不得违法多征、提前征收或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税费,不得混淆入库级次,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税费收入。
第二章 税费征管保障管理
第六条 各地及有关部门应当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涉税涉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税费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七条 财政部门对于税费收入预算草案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注重与财政政策衔接,充分征求税务等税费征收部门意见。税务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和税源状况,科学预测税费收入,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有关税费收入征收情况并反映重大增减变化情况。
第八条 对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税务部门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依法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税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委托代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与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
第三章 税费征管保障职责
第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下列规定,做好税费征管工作:
(一)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授权,需调整本地区适用税率或适用税额,或者社保费率的,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应当会同本级税务部门联合形成书面报告或共同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大数据管理部门应当按全省统一部署安排,协助税务部门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主动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涉税数据归集共享,依法规范数据管理流程,提升数据安全监管水平,积极开展税费数据共享应用。
(三)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税务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市场主体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联合监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要积极推行实名身份验证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等业务;办理个人转让股权变更登记,应先行确认个人股权转让已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未完成的不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查验其税务登记状态,对税务部门未办理税务注销或对简易注销有异议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四)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税务部门要加强不动产登记联合监管。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完税缴费、减免税费凭证或有关信息。未依法缴纳或减免税费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税务部门在依法查询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土地、房产等信息时,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予以支持和协助。
住房城乡建设和税务部门要加强建筑工程涉税涉费联合监管。对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外来建筑企业,督促其在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对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承建单位和个人,督促其依法缴清相关税费。
自然资源和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等违法行为和耕地占用行为的联合监管。自然资源部门要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处理处罚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税务部门;要定期向税务部门提供农用地转用、临时占地、违规占地处理处罚等信息,协助税务部门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五)水务和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河道内采砂等违法行为的联合监管。水务部门要对税务部门提请的超计划取用水、取用水量复核等事项出具复核意见。水务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信息要及时告知同级税务部门。
(六)生态环境保护和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税的联合监管。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对税务部门提请的环保税复核等事项出具复核意见;协助税务部门查询排污费、处罚等信息;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信息要及时告知同级税务部门。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和税务部门要完善参保登记和社保费征收管理等工作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定期联合开展数据清理,在收入分析、咨询热线互转、跨部门业务联办、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协同完成征收管理工作。
(八)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人防和税务部门要加强非税收入业务衔接,做好相关非税收入费额核定和信息交互工作。
(九)财政部门在实施财会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缴费人有涉税涉费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规定及时移送同级税务部门处理。
财政部门和档案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推动发票全面电子化改革,加快提高全市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化报账、入账、归档等试点工作。
(十)税务部门依法查询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储蓄存款、账户资金流转信息,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要予以支持和协助。
(十一)税务部门会同海关建立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公安和税务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车辆注册、欠缴税款人员出境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先行查验车辆完税或减免税信息。税务及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对欠缴税费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要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
税务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强涉税涉费犯罪案件的协同联动,依法查处逃税、骗税、抗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税务部门依法查询纳税人、缴费人身份信息时,公安部门应予以支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税务及有关部门(单位)移送的涉税涉费犯罪案件,加强行刑衔接工作。
(十三)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理危害税收征管案件过程中,新发现可能存在涉税涉费问题的,在不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况下,应将涉税涉费线索移送同级税务部门;如需税务部门提供相关涉税涉费信息,税务部门应当在案件办理期限内回复。发现负有税务监管相关职责的行政部门不依法履责的,应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十四)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涉及税费征收、税收保全、税费强制执行等,应及时告知并协助税务部门开展执法;在企业破产清算时,保障税费依法受偿。
(十五)审计部门要把被审计对象是否依法履行税费缴纳义务情况作为审计内容,在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对象涉及税费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涉费线索,并提供相关的涉税涉费审计资料等信息。
(十六)全市涉及建筑安装工程建设的各行政事业部门(单位)应完善工程项目款项支付流程,与税务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十七)各地要建立健全纳税人、缴费人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税务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纳税人、缴费人纳税缴费信用发布工作机制,以及欠税欠费和重大税费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制度,依法定期向社会及有关部门(单位)公布、共享相关税费信用和失信信息。
对信用高的纳税人、缴费人,有关部门(单位)要优先提供服务便利;对因重大涉税涉费违法等产生失信行为的,要联合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第四章 部门数据共享应用
第十条 各地要建立健全涉税涉费数据共享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同税务部门开展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应用。
第十一条 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实行目录管理。目录由各级政务信息资源管理部门会同税务、财政及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目录之外的涉税涉费数据共享需求,由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协商解决,并及时纳入目录管理。
第十二条 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及目录管理依托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
第十三条 税务部门要加强涉税涉费数据应用,联合有关部门(单位)深化数据分析,发挥涉税涉费数据在政府决策、税费征管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市税务局、国网乐山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统计局、乐山电力等部门(单位)联合设立“税电指数”办公室。税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对市场主体相关数据的分析应用。
第十四条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将涉税涉费信息用于履行法定职责之外的其他用途,不得违法向第三方披露。
第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对涉税涉费信息交换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予以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公开。
第五章 税费服务协作
第十六条 税务部门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要在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政策适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
第十七条 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在国有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房地产交易网签备案等方面加强协作,加快实现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交易、税费缴纳“一窗通办”“全程网办”。
第十八条 税务及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人民银行优化税费退库流程,压缩税费退库到账时间,推进税费退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国库退库资料无纸化传递。人民银行要与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加强税库银联网系统运维管理,保障系统畅通。
第十九条 海关、税务部门要积极推进出口退税“单一窗口”服务模式,减少出口退税业务办理环节,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第二十条 税务、外汇管理部门要为市场主体“走出去”建立便捷通道,为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提供便利。实现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和付汇银行备案信息电子化传递,提高付汇业务办理效率。
第二十一条 税务部门应按当地政府要求进驻同级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开展税费征收服务;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予以统一管理,并保障其场地和设备。税务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将税费征收服务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下沉和延伸。
第二十二条 税务部门与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管理部门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12345心连心服务热线归并工作,实现咨询“一线通答”。
第二十三条 银保监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以纳税缴费信用开展贷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规范拓展线上办理渠道,丰富信贷产品。
第六章 征管经费保障
第二十四条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税务部门经费保障有关办法的规定,落实对税务部门的经费保障责任,将应由本级保障的相关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内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经费应及时、足额安排到位;承担地方党委和政府交办工作所需支出及其他必要的支出,应统筹予以保障。
第二十五条 各地可结合实际为税务部门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相关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村(居)委员会、学校等代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经费不得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开支,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除国家明确规定不安排委托代征经费的零星、分散非税收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原有保障方式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