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乐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乐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和市委“345”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效,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推进乐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结合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限,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统筹安排,制定乐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3年立法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拟定项目
《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报送议案时间:2023年8月
(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
《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报送审议时间:2023年11月
(三)配合地方性法规调研论证项目
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调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立法内容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立法起草、审查过程中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的,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切实提升立法质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从实际出发,立足市情,找准立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坚持“小切口、能落地、真管用”,在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审查论证等过程中,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不断增强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让立法过程真正汇聚民意、吸纳民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立法程序,切实提高立法质效。
(三)强化统筹推进。起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精细流程管理、严格时限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的推进情况,确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