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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职能简介。
负责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督促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对营商环境问题进行督查问责;负责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市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根据职能分工交办相关部门,并跟踪监督,督促落实;牵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拟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市级部门(单位)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并进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并督促检查,开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接件工作,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功能拓展,负责对全市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察,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旅游兴市”发展战略和“345”工作思路,突出“重大产业项目提升年”经济工作主基点,扎实开展“五大行动”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奋力为新时代新征程乐山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队伍“提能争优”行动。建立干赛训相衔接的新机制,举办营商环境大讲堂,组队参加全省业务技能竞赛和创新大赛,加强政务干部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在全系统形成学理论、钻业务、提素质、优服务、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是扎实开展数字政务“提质增效”行动。按照全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部署,以站稳全省第一方阵为目标,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和创新应用试点,争创一批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推动全市“一网通办”能力向易办、好办提升。
三是扎实开展跨域通办“提速拓展”行动。以深入推进“川渝通办”为牵引,完善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受办机制,协同各方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西南区域通办”“泛珠九省通办”,示范带动跨域通办能通则通、应通尽通,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四是扎实开展“三化”建设“提档升级”行动。以创建省级星级便民服务中心为抓手,落地落板乡镇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全覆盖开展重大项目服务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大项目审批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拓展“三化”建设成果,积极推进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区”,助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五是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优化”行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11456”经济工作方案,制定实施“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的具体举措,加大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力度,力争形成一批可评价、可展示、可复制的乐山经验,助力新时代“两个健康”示范市创建,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预算单位构成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机关 |
2 | 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
3 | …… |
第二部分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 |||||||||||
金额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年度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指标方向性 |
311-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 821.91 | ||||||||||
311001-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 日常公用经费 | 74.00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 | 20 | 反向指标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 | 2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5 | 次 | 20 | 反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 | 30 | 反向指标 | ||||
非定额公用经费 | 101.38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 | 20 | 反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 | 2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5 | 次 | 20 | 反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 | 30 | 反向指标 | ||||
政务大厅运行经费 | 157.30 | 保障市本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的有序运行。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务服务好评率 | ≥ | 95 | % | 10 | 反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一窗受理窗口 | ≥ | 10 | 个 | 5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务大厅5Gwifi覆盖率 | = | 100 | % | 5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提速率 | ≥ | 65 | %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政务大厅网络、设备运行稳定性 | 定性 | 稳定 | % | 5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率 | = | 100 | % | 5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接待办事群众 | ≥ | 700000 | 人次 | 5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公设施设备 | ≥ | 3000 | 个(台、套、件、辆) | 5 | 正向指标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政务大厅运行经费 | = | 157.3 | 万元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进驻窗口工作人员 | ≥ | 200 | 人 | 5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 ≥ | 1286 | 项 | 5 | 正向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政务服务差评整改率 | = | 100 | % | 10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政务大厅运行有效保障率 | = | 100 | % | 10 | |||||
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维护费 | 25.00 | 保障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有效合理的使用系统,满足在使用之外合理的掌握目前系统的使用情况,指标变化异常情况等,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依据。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后端应用运维分析修复 | = | 16.83 | 万元 | 5 | 正向指标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系统前端支撑配置维护 | = | 8.17 | 万元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系统运行保障有效率 | = | 100 | %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平台乐山市本级事项异常数据发生率 | < | 4 | % | 15 | 反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系统前端支撑配置维护 | ≥ | 57600 | 条 | 2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平台乐山市本级运行故障发生率 | < | 3 | % | 10 | 反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务服务主动评价率 | ≥ | 50 | % | 10 | 正向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平台乐山市本级使用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后端应用维护 | ≥ | 71205 | 条 | 5 | |||||
乐山市不动产联审登记全市通办系统信息化建设 | 300.00 | 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等相关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框架下进行基础改造、网签合同服务集成、网上预审受理子系统、综合窗口受理、协同审核、综合缴费管理、票证管理、查询统计、移动端系统以及外部系统对接,建立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一窗受理、全市通办系统,采用受理和审批行为适当分离,优化再造流程,统一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业务及信息共享等流程、要件,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税费缴纳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查、结论结果互认、信息互联共享,形成不动产交易登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实现材料一次交齐、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线上信息互联,线下现场(邮寄)出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乐山市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推出网页版、移动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实现与住建、税务部门的“一窗受理”、“统一接件”,移动版建设仅支持在天府通办·乐山子站(“智乐山”超级 APP)增加服务内容,不再另行发布 APP,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借助自助一体机服务终端,依靠硬件终端与前端软件,实现个人身份的识别,依靠后台业务软件将市民能够自行办理的标准化业务转为业务自助办理,权利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利用自助一体机服务终端自助办理查询业务及登记业务,做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推行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税务系统对接改造 | = | 1 | 套 | 5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登记资料自助查询终端 | = | 1 | 套 | 5 | 正向指标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软件开发及等保测评等 | ≤ | 300 | 万元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财政非税收缴电子化及电子票据系统 | = | 1 | 套 | 5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全市通办”率 | = | 100 | % | 1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不动产交易登记一次办结率 | ≥ | 99 | %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一窗受理平台 | = | 1 | 套 | 5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改造 | = | 1 | 套 | 5 | 正向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及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动产交易登记时限 | ≤ | 1 | 个工作日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窗口硬件设备(评价仪) | = | 1 | 套 | 5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动产交易信息共享率 | = | 100 | % | 10 | |||||
物业服务 | 120.43 | 保障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安全整洁、规范有序运行。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用设备设施维护 | ≥ | 3000 | 个(台、套、件、辆) | 5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房屋维护 | ≥ | 15000 | 平方米 | 5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窗口不良事件发生率 | < | 1 | % | 10 | 正向指标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物业管理费 | = | 120.43 | 万元 | 1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政务大厅物业服务有效保障率 | = | 100 | % | 10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按时履约验收并支付物业管理费 | = | 100 | % | 15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电梯年检及维保每月 | ≥ | 2 | 台 | 5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绿化维护 | ≥ | 400 | 平方米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有效投诉率 | ≤ | 5 | %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环境维护每工作日 | ≥ | 15000 | 平方米 | 5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共秩序维护 | ≥ | 9 | 人 | 10 | 正向指标 | ||||
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质保金 | 40.00 | 保质保量提供质保服务,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工程项目审批提速 | ≥ | 50 | % | 30 | 正向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用户满意度 | ≥ | 90 | %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质保期 | = | 3 | 年 | 2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系统运行问题处理及时率 | = | 100 | % | 2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质保期系统故障率 | < | 3 | % | 10 | 正向指标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80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 | 2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 | 30 | 反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5 | 次 | 20 | 反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 | 20 | 反向指标 | ||||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3年度) | |||||||
单位名称 |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扎实开展跨域通办“提速拓展”行动 | 一是不断深化“川渝通办”。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聚焦“新生儿出生”“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开办”等高频应用场景,推动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免证办”事项实现“川渝通办”。打造“川渝通办”乐山升级版,让川渝“一地办”范围更广、效率更高。二是拓展延伸“跨域通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完成“跨域通办”综合窗口优化提升,将“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西南区域通办”事项纳入“跨域通办”综合窗口运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在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跨域通办”综合窗口。推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县(市、区)与人员往来密集地区建立高频事项跨域通办机制,实现 50 个以上事项“省内通办”。 | ||||||
扎实开展“三化”建设“提档升级”行动 | 一是持续推动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持续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省、市示范达标,推动剩余11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6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示范试点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夹江县、峨眉山市、五通桥区、高新区开展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专项行动,争创星级便民服务中心。二是持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许可办事指南,推广运用“一单一图一表”改革经验,有序推进其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标准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动态清理调整中介服务事项,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提供服务。三是推动“综合窗口”改革走深走实。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办理,线上线下一体化规范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实现群众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窗”,全市无差别综合窗口占比50%以上。推进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全覆盖开展重大项目服务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项目落地。四是加快推进示范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组织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以群众“会不会”、流程“顺不顺”、体验“好不好”、质效“优不优”为标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 | ||||||
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优化”行动 | 一是抓好营商环境统筹谋划。进一步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考评职责,健全工作运行规则,完善督促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工作督导;组织领导小组有关部门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商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动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有力推进。二是加大营商环境示范创新。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改革,进一步拓展延伸“办事不求人”的服务领域,推动“办事不求人”长效化机制化常态化,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优质体验。加大创新力度,推动各部门对照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方案54项工作任务和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50项工作任务,充分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结合乐山实际,力争形成一批可评价、可展示、可复制的乐山经验。三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监督评价。以企业群众满意为唯一标准,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探索建立督训结合、督责结合、督考结合督查工作新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以梳理监管盲点、打通流程堵点、解决群众痛点为抓手,建立健全群众参与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形成“群众诉求—政府回应—群众评价—政府反馈”工作格局,助力全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 ||||||
扎实开展干部队伍“提能争优”行动 | 一是抓实抓细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党建引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工作,抓实结对共建,用看得见的变化、摸得着的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开展模范支部创建活动,让政务党建载体更加立体,促进支部共建共享,增强窗口党员归宿感、认同感。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认真开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清单制+时限制+责任制”推动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开展窗口作风建设,紧盯营商环境强化监督,重点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管卡要”变“推拖绕”等问题,持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三是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持续开展全系统“提能争优”专项行动,建立干赛训相衔接的新机制,认真组织参加综合窗口改革、“川渝通办”、数字化转型等专项培训班;联合市级有关部门举办第二届全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乐山)初赛,并择优组队参加全省业务技能竞赛和创新大赛。举办营商环境大讲堂,加强政务干部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常态化开展“两优一先”“党员先锋示范岗”“政务服务明星”、群众满意窗口等创先争优活动,在全系统形成学理论、钻业务、提素质、优服务、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 ||||||
扎实开展数字政务“提质增效”行动 | 一是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 100%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协同推进全省“电子证明超市”建设,做深做实简单事项“极简办”“零材料办”“秒批秒办”“一证一照办”。二是推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全市通办系统建设,并作为第四届数字四川创新大赛(智慧政务赛道)储备项目。三是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线上业务办理系统的改造和整合,打造移动主题服务APP,深度与线下窗口融合,实现服务零距离,天涯若比邻。 | ||||||
年度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1,416.45 | 1,416.45 | 0.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旅游兴市”发展战略和“345”工作思路,突出服务“重大产业项目提升年”经济工作主基点,扎实开展“五大行动”助推“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力争站稳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接待办事群众 | ≥70万人次 | ||||
年受(办)政务服务事项 | ≥100万件次 | ||||||
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任务 | ≥130项 | ||||||
集中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 ≥1286项 | ||||||
质量指标 | 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 | =100% | |||||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一窗综合无差别受理实现率 | ≥80% | ||||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 定性提升 | ||||||
政务服务有效投诉率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政务服务差评整改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不动产登记交易全市通办系统建设 | =300万元 | ||||
人员经费 | ≥600万元 | ||||||
运行经费 | ≤516万元 | ||||||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第三部分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416.4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9.4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2022年正常晋级晋档及职务变动后增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政策性调整增支、人员工资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增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1416.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6.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141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72万元,占54.62%;项目支出642.73万元,占45.3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416.4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9.4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2022年正常晋级晋档及职务变动后增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政策性调整增支、人员工资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增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6.4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6.4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99.4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2022年正常晋级晋档及职务变动后增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政策性调整增支、人员工资预算编制口径调整增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6.73万元,占88.72%;社会保障支出92.34万元,占6.52%;卫生健康支出17.26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50.13万元,占3.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00.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42.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大厅现场服务、网络运行与维护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营商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4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8.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方面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年预算数为15.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0.1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3.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7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2023年我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执行中,如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将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用于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研、督查、指导、考核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下属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和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9.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24万元,增加25.35%。主要原因是增加食堂服务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1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5.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642.7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642.7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