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政务服务中心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指挥体系,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中心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安全、高效、便民、和谐大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中心具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火灾;防洪抢险;地震;在机关办公大楼举行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旅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机关,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吵闹、喧哗,不听劝阻,对工作人员实施暴力、寻衅滋事;损坏机关公物,造成较大的损失行为;携带危险品进入办公大楼;在机关办公大楼内静坐,张贴、铺设大字报,妨碍机关工作秩序等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及响应工作。
二、工作原则
处置突发性事件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按照“快速反应、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依靠科学、实施果断”的原则进行。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及时化解,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害的危险。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是中心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中心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是中心应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窗口负责人、安保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实施应急管理,是中心应急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部署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领导政务中心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2、积极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重大处置方案措施;
4、解决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5、组织开展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
6、组织开展善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领导小组下设通报宣传、疏散、救援、救灾四个小组,具体职责;
通报宣传组:适时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信息。此项工作由中心综合科牵头负责。
疏散组:在各楼层指定负责人引导疏散员,告知有关逃生方面的常识并对需要的人员进行救援。此项工作由中心综合科牵头,各窗口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政务中心保安工作人员配合。
救护组: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110、119、120,并对负伤人员开展现场救护、现场急救等工作。此项工作由中心综合科牵头,各窗口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政务中心保安工作人员配合。
救灾组: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关闭电源等,对事故进行现场救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质,协助专业救灾人员工作。此项工作由中心综合科牵头,各窗口负责人和政务中心保安工作人员配合。
(三)突发应急处置职责
办公大楼公共安全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全权负责。工作时间突发各类应急事件,由各窗口和科室负责人负责处置本工作场所突发的应急事件。非工作时间,突发公共安全应急事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先行处置,并及时报告中心综合科。
四、预防预警机制
制定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全面、真实、客观评估和预测,加大情报信息的分析力度和深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研究分析、报告、给予解答和解决;按照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制度,保证应急预案所需的人力、物理和财力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时,知情窗口和个人应及时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情况下,大厅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有义务第一时间通过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和其他有效途径报告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后,中心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针对事态发展情况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市政府成立指挥部,启动我市有关大规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二)信息报告
1、报告原则
快速:最先发现、接到发生突发性事件的当事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不得拖延。
准确:信息内容尽可能准确、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谎报。
续报:要更具事态的发展状况,始终做到信息的及时续报,直至事件的妥善圆满解决。
2、报告形式
根据突发性事件的紧急程度,可采用电话报告、文字报告等报告形式。
3、报告内容
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伤亡等以及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4、保密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记录,确保信息安全和畅通。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1、火灾应急预案
(1)事故报警
①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发出声光报警后,安保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确认火灾的真实性,并迅速报告中心相关领导。
②火灾发生后,第一个发现险情的人员应立即通知身边工作人员报警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灭火。报警方式各楼层的手动报警装置或电话报警。如火势较小,自己完全有能力扑灭时,应利用最近的灭火工具将火扑灭,同时呼叫最近的工作人员参加灭火和其他工作,并在保证自身生命安全的同时,视火情、火势大小,疏散群众,抢救着火物质。
③中心领导接到报警或确认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根据火灾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消防预案,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2)事故处理
①中心保安人员应立即打开中心所有大门,向大楼全体人员发出报警信号,迅速组织办事群众有序撤离;
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利用大楼消防设施迅速展开事故初期的灭火抢救和人员疏导工作;
救护组:首先要切断楼层电源,然后确保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转。
疏散组:首先要确保火灾发生的具体楼层,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疏散:事故楼层以上的全体人员在疏散引导组的引导下通过消防楼梯向楼顶集合等待救援。事故楼层以下的人员向中心广场疏散。负责引领车库内车辆按照就近安全原则疏散。疏散时应逐个工作间通知,保证全体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③现场有人受伤或生命受到危险应立即拨打120救援,并积极组织好与120现场交接和护送工作;
④当火势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应立即从楼梯撤离出中心外。
(3)注意事项
保持镇定,迅速有序;不得随带大件物品,不得返回提取遗留物品;如烟雾笼罩应尽量沿墙边俯地爬行,并用湿毛巾护住口鼻等部位;如被困在办公室内不能轻易开门或跳窗,应设法阻止烟火进入,迅速关闭空调、堵住门缝并发出求救信号;在疏散过程中要服从指挥,不得相互拥挤,防止相互践踏造成伤亡;因办公设备较多,且多为电子设备,在发生火灾时尽可能使用干粉灭火器,其次使用消防栓;做好保护现场工作。
(4)后期处置
①救灾组负责清理现场和消防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②宣传报道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原因、处置过程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性的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报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③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报告,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负责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是事故发生。
2、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1)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大厅值班长、安保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已最快的速度搞清情况,立即将上访人数、基本情况、要求达到目的等情况报告中心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做好劝导解释工作,告知具体解决问题的机构和部门,全力维护好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2)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赶到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了解掌握具体情况,明确上访人员的来源和目的,视其情况及时向与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分管领导联系,协调其予以处置或通知属镇(街道)、厂矿负责人进行现场劝导召回;
(3)密切注意事态发展;中心安保人员及时开启监控录像设备,进行跟踪拍摄,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取证;
(4)对不听劝阻、以扩大事态为目的的上访人员,交由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劝阻,处置;
(5)对人数较多,局面难以控制的上访事件,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请求市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的支持;
(6)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平息后,应立即安排人员清理现场,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并专题报告处置情况。
3、暴力伤害
(1)办事群众在中心服务大厅与各服务窗口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要按照矛盾纠纷调处的有关规定对矛盾纠纷及时调处。若矛盾上升为暴力伤害事件的,或者是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窃、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时,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告中心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②视情况报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人员安全;
④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入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2)开启监控设备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可疑爆炸物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应急处理
当办公区域发现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他物品(统称可疑物)时,安保人员及时上报领导。由中心领导安排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可疑物进行检查判断,办公室设置隔离带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在事态为明了的情况下,综合科负责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尽快指挥群众有序撤离,并封闭现场;当发生爆炸、毒气泄漏等事件,则立即报警并指挥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现场。
5、地震
当发生破坏性(5级以上)地震时,大楼工作人员要迅速躲入办公桌下,震后从楼梯口有秩序迅速的撤离到安全地点。
6、停电
(1)在街道停电通知时,综合科要是先将停电时间通知到每个窗口,并通知中心网管员,做好停电时电脑正常使用的准备工作。
(2)再没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中心办公室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如是内部故障停电,要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如是外部停电,致电电业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
(3)突发停电时,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应协助窗口工作人员做好解释工作,维持好秩序,疏散办事群众。
(4)中心网管员负责管理使用UPS供电系统,在停电时,确保UPS供电系统正常供电,不影响中心机房的正常使用。
7、防洪抢险
①在岗人员应迅速检查所有门、窗是否关闭严实,有无渗水和漏雨现象。重点查看天台、阳台水势走向情况,下水道是否畅通,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设法排除;
②随时巡查降雨和排水情况,维护中心设施和财产安全;
③提前准备沙袋、防洪板等防洪抢险物资;
④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
⑤所有工作人员待命,不得外出,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准备投入抗洪抢险.
8、反恐等突发性事件
当发生恐怖袭击等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安等部门反映,及时疏散人群,力争将突发性事件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处置措施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市政务中心要视具体情况确定事件规模级别,按照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进行处置。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要决定迅速启动预案,有关领导和人员要迅速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投入处置工作,同时将处置情况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综合科负责)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畅通,通讯设备完好。
2、人员保障(综合科负责)
建立政务中心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工作。应急预备队由中心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和物业管理公司组成,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性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3、物资保障(综合科负责)
监理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工作,特殊应急物资安排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装备的完好和可使用性;应急物资存放合理,通道保持畅通,确保运输便利和安全。
4、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由中心综合科和网络科负责)
(1)利用中心网站、LED显示屏、宣传橱窗、工作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互救能力。
(2)组织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和公共安全知识培训,组织网管员进行电脑网络知识培训,学习掌握开展应急管理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3)加强对应急预备队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备注:若附件中的人员职位发生变动,则以该职位变动后的人员为准。
附件1:《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疏散预案>实施细则》
附件1:
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万夏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魏志坚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正刚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力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纪检组长
成员:杨祺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马建伟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科长
郭利华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管科科长
孙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惠民帮扶科科长
邓治市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科副科长
周安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科科长
郑启程市政务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兵招投标中心主任
边华伦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
各服务窗口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