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全市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扎实抓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现就加强我市民族工作,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小康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抢抓省委、省政府实施大小凉山“十项扶贫工程”战略机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与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工作目标。加快同步小康步伐,实现“五好”目标。
——住上好房子。到2020年,彝家新寨建设全覆盖彝区住房困难农户,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居住和生存条件全面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
——过上好日子。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民族地区贫困户增收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民族地区同步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养成好习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树立勤劳节俭、清洁卫生、喜事新办、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养成现代健康文明好习惯。
——形成好风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形成尊老爱幼、互助和谐、文明健康、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奔康致富劲头十足,自尊自强、勤劳致富的新观念形成共识。
——建设好班子。民族地区县、乡、村党政班子和散杂居少数民族聚居乡、村党政班子,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团结奋进。
(三)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各地制定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民生改善等综合性建设规划,各部门根据职能,制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专项发展规划。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突出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四个重点,努力实现经济增长、生活宽裕、生态良好、社会稳定、文明进步“五统一”。
——创新机制,科学开发。坚持科学发展与资源开发相适应,加快科技攻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和竞争力。大力促进就业,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就业机会,增强特色产业对群众就业致富的带动作用。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加强组织领导,尊重群众意愿,形成上下齐心建设小康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
(四)全面推进新寨建设。大力推进彝家新寨建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房屋外观民族特色鲜明,内部功能齐全实用,同步推进村内道路、安全饮水、供电、沼气、通信、垃圾和污水处理、环境绿化、微田园、公共服务等配套建设,打造美丽宜居新寨。实行差别化的建设标准和扶持政策,对贫困群众切实负起“保基本、守底线”的责任,解决住房难问题。
(五)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仁沐新、乐汉高速公路建设,力争2020年完成主体工程;加快推进乐昭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加大通村公路建设力度,力争2020年通村公路通畅率达100%,通组道路通达率达90%以上,30户以上聚居点联户道路户户通。着力推进民族地区水利、能源、通信、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投入10亿元,建成一批以水库建设工程、防洪工程、安全饮水工程、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五小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实现民族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安全饮水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六)大力推进产业发展。科学有序推进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和水电开发,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培育、壮大磷化工、水电、冶金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大技改创新投入,攻克一批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难关,促进节能降耗减排,实现资源高效、综合、循环开发利用。
按“4+2”发展模式,大力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打造茶叶、中药材、脱毒马铃薯等种植基地和林下种养殖基地。茶园、中药材、脱毒马铃薯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30万亩、8万亩、19万亩以上。加大土地、林地等农业资源流转力度,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进家庭农牧场建设和专业大户发展,着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发展家庭农牧场和专业大户1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00个。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引进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积极培育农民经纪人,做大做强绿色、有机品牌,做好农副产品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积极拓展销售市场,推动农超对接,促进农民增收。
依托国家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规划,充分开发利用丰富的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资源优势,结合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发展彝文化产业实体、文化演艺团队、文化旅游休闲景区(景点),建设彝族文化产业走廊和风情生态特色旅游区。着力完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免费开放“两馆一站”,推广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加快推进黑竹沟、大风顶、大峡谷、大瓦山湿地公园等开发项目的规划建设,并与乐山大佛、峨眉山景区线路相结合,打造“大峨眉”旅游环线。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业转型升级,建成3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继续深化“一人就业、全家脱贫”行动,统筹劳动力技能培训资源,抓好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平台,推进劳动力培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到2020年,培训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3万人,力争0.3万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技能证书。稳定转移就业规模,促进转移就业提质增效。提炼彝绣文化,发展彝绣产业,促进彝区群众居家就业。
(七)全面加强公共服务。加强基础教育,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大力推进“一村一幼”建设,将学前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营养午餐等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彝区实施免费学前教育。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实现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85%以上。加快普及高中教育,积极开展彝区“9+3”免费职业教育,逐步建立普通高中免费教育机制。
落实好《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完成“一村一室一医”建设。通过开办“民族医士班”、实施“订单定向培养”等措施,努力解决村医匮乏和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加大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力度,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预防艾滋病工作。实施民族地区农村孕产妇母婴安全行动,增强中心卫生院产科服务能力,加大住院分娩补助力度,实现计划内自然分娩全免费。
健全覆盖少数民族地区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民族地区养老产业项目、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害应急、农村“五保”、医疗救助、残疾人及流浪人员专项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临时性救助力度,建立和完善救灾应急体系。
(八)全面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民族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大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对水电、矿产资源开发以及道路、桥梁等建设项目的施工迹地进行修复,保护自然生态。建立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民族地区生态公益林面积保持在200万亩以上。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小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完善城乡环境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民族地区环境监测站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管和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大对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生态移民项目与防灾减灾的投入力度,完善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
(九)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深入开展“无毒社区”和“绿色家园”创建,综合整治社会治安,全面净化社会环境。在彝区学校开展文明生活方式教育活动,抓好“小手牵大手,文明齐步走”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革除生活陋习。指导彝区农村建立村规民约,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移风易俗,转变观念,树立勤俭节约、清洁卫生、遵纪守法、厚养薄葬等新观念,开展彝区婚嫁高聘金、高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彝区农村妇女“巧手”活动,全覆盖开展“五星家庭户”评选表扬,深化彝区青少年“文明之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过典型带动形成良好氛围。
(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峨边、马边彝族自治县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抓好自治法规的完善和实施工作,定期依法监督检查民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市级民族工作部门督促落实好各项自治权利。坚持不懈地抓好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大力宣扬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中的模范事迹。市委、市政府每年彝族年节组团慰问民族地区,在中心城区开展庆祝活动。加强各类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设立涉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和司法交流双语岗位,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政策支持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投入并向民族地区倾斜。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市级财政资金一事一议性质项目,在市委、市政府决策后,市财政予以特事特办。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事手续,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作用,确保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落实国家扶持民族贸易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优惠政策,在税收和财政等政策上给予照顾。积极争取电量留存政策,力争民族地区已建成和批准在建电站30%的电量留存当地。在民族地区征收的水资源费,除上交中央部分外,其余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以项目形式返还民族地区。
(十二)加强金融支持。鼓励民族地区组建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或建立扶贫贷款风险基金,规范对中小企业的抵押、登记、评估等事项。鼓励金融机构在民族地区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立营业网点。积极稳妥推广小额信贷扶贫,落实扶贫项目贷款、妇女小额贷款、青年创业贷款等贴息政策,鼓励县级财政安排民族地区农户贷款贴息资金。增加对民族地区的产业发展资金补贴,从技改创新、项目贴息、节能降耗、新兴产业培育方面加大扶持。引导发展扶贫小额保险产品,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十三)落实土地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的前提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满足民族地区扶贫搬迁建房合理需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满足民族地区重点扶贫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合理需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满足民族地区合理需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适度规模经营。深化集体林权改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在项目安排上满足民族地区合理需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民族地区依法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收入要首先用于保障被征地失地农民生活水平。
(十四)强化人才支撑。放宽民族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用编控制,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需及时补充各类人员,原则上空编率不超过10%。实施民族地区录(聘)用政策倾斜,公务员招录根据实际情况,部分职位降低学历要求和开考比例,部分职位限招民族地区常驻户口(生源地)人员;加大考核聘用力度,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条件放宽到全日制大学本科文化,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放宽到大专文化或具有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相应资质的人员。严格控制从民族地区调出和借调工作人员,录(聘)为民族地区的工作人员后,在本县(区)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市直属中小学校教师和市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在民族地区开展支教、支医等传帮带工作6个月以上,且经服务地考核合格。符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大学生,与民族地区签订服务协议后可享受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在本县(区)工作年限不少于6年。
四、保障措施
(十五)夯实基础。规范基层党组织运行,建好“三本台账”,加大软弱涣散村级组织整顿力度,抓好“四好”支部创建活动,2020年实现民族地区80%的党支部达到“四好”标准。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乡村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通过组织集中轮训、任职培训、参观学习等方式,帮助开阔眼界、更新观念、提高本领。抓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管理,2020年实现民族地区每个行政村村级活动场所全部达标。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20年实现有村级集体收入的村占总数的70%以上,逐步消灭“空壳村”。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联系帮扶重点贫困村和贫困户机制,广泛开展“三同”、“新寨心话”、党员干部“结穷亲”等活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增强帮扶实效。坚持和完善下派市、县干部到少数民族地区挂职锻炼工作机制,加大培养和提拔民族地区优秀干部工作力度。
(十六)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紧密结合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总体战略和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制定本县(市、区)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意见和年度实施方案。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总负责,有针对性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市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每半年向市委民族工委汇报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十七)形成合力。市、县部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实施项目时,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指导和支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特色经验,增强工作效果。继续抓好“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和“双联”工作,加大各级部门(单位)和市内相对发达县(市、区)对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力度。鼓励资源开发企业加大对当地的帮扶力度。积极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支持民族地区发展。
(十八)考核检查。市委民族工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目标办、市扶贫移民局等部门,改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工作考核办法,把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等内容作为主要指标,每年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市财政、发改、扶贫、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项目规范运作。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